《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30首》中外哲理诗赏析
我情妇的眼睛一点不象太阳;
珊瑚比她的嘴唇还要红得多:
雪若算白,她的胸就暗褐无光,
发若是铁丝,她头上铁丝婆娑。
我见红白的玫瑰,轻纱一般;
她颊上却找不到这样的玫瑰;
有许多芳香非常逗引人喜欢,
我情妇的呼吸并没有这香味。
我爱听她谈话,可是我很清楚
音乐的悦耳远胜于她的嗓子;
我承认从没有见过女神走路,
我情妇走路时候却脚踏实地;
可是,我敢指天发誓,我的爱侣
胜似被捧作天仙的美女。
很显然,这是一首写给黑肤女郎的诗。爱情心理学告诉我们:性爱的直觉性容易迷惑人们的双眼,它使人侧重于外在的东西,而忽视对人的内涵价值的评价与把握,具有肤浅盲目的特点。对门第、财富、容貌、名誉的庸俗追求与对灵魂、善、理智的倾慕向往的爱的追求,是人们不同的道德准则、生活目标和生命评价的结果。在性爱与情爱、感情和理智、肉体与精神的处理与把握中,莎士比亚唱出了至纯至洁高亢亮丽的歌。
在诗的前十二行,诗人调动眼、耳、鼻、舌、身各种感官,以视觉、听觉、味觉、嗅觉等感觉的各方面极力揶揄、贬低自己的偶象、情人:她的眼睛没有太阳明亮,嘴唇没有珊瑚鲜红,胸脯暗褐,不能与晶莹洁白的雪相比,头发如铁丝般僵硬,脸颊不如玫瑰般粉红,她的呼吸不芳香,她的嗓音没有音乐悦耳动听,同虚无缥缈的女神相比, 自己的情人更脚踏实地。在诗的末尾,诗人震聋发聩般宣称:“我敢指天发誓,我的爱侣胜似被捧作天仙的美女”,极力赞美歌颂了黑肤女郎,唱出了爱情颂歌的强音。
这首诗在思想上表现了两重含义。首先,诗人站在哲理高度表现了爱情追求上的性爱与情爱、感情和理性、肉体和精神、平凡与高贵、世俗与圣洁、虚无缥缈与脚踏实地以及爱情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从最后的结论中,不难看出作家鄙夷前者推崇后者,表现出超脱世俗纵情官能快乐的狭隘天地,达到追求灵魂、心灵、感情的倾慕爱恋的高尚境界。这与苏格拉底的爱情理论相契合:灵魂的美比形体的美更圣洁,理智的产儿比肉体的产儿更崇高。在爱情的自然属性(性爱)和社会属性(情爱)两方面,诗人更侧重于情爱,重视爱情追求中的理想(理念、信仰、事业)、情操(责任、义务、道德)、个性(气质、性格、兴趣、能力)的默契、交融、和谐。这无疑是圣洁、崇高的爱情追求。其次,作为诗人艺术思想的表现,莎士比亚重要的文学观念就是描摹人生,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诗人以情人与女神表现了脚踏实地与虚无缥缈、表现现实与浮华空洞的关系,向人们昭示:虚无对人生毫无用处, 自然的美胜过了矫饰浮夸的美。
在艺术表现上,诗人调动各种感官,运用对比表现手法,达到鲜明突出的艺术效果。诗人把太阳与眼睛、珊瑚与嘴唇、雪白与暗褐、铁丝和头发、玫瑰与脸颊、芳香与呼吸、嗓音与音乐、女神和情人排列在一起,构成了鲜明的对照。同时,诗人在两相对比中,从实处入笔,化实为虚,化虚为实,达到一种虚实相生、境生象外的艺术境界。这就是在有形的实象之外,描绘产生了一个与此相关联的无形的虚象,两相辉映,相得益彰,把艺术品中展示的理想和现实、抽象和具体、呆板与生动、静态与动态、虚和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具有了深远的意境,让人读来产生言有尽、意无穷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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