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应阳·飞蛾》中外哲理诗赏析
飞蛾性趋炎, 见火不见我。
愤然自投掷, 以我畀炎火。
动静自有常, 躁急适贾祸。
明发天宇空, 飞跃无不可。
此诗言处世不当性急之理。
“飞蛾”投火乃其趋光性所决定,诗人以“性趋炎”三字给予其趋光性以社会学的解释,指喻奔走名利场中之人。正因为其“性趋炎”,所以才会“见火不见我”,最后发展到“愤然自投掷,以我畀炎火”的荒唐境地。“畀”,给予。“愤然”二字正写出了飞蛾的狂妄愚蠢,同时也写出了它的急躁易怒。人处世中,“动静有常”,也即动静都要有个规则,不遵守为人处世的规则,急躁易怒,恰恰招来了灾难,飞蛾的“愤然”投火,导致亡身即为一例。“贾祸”,招来灾难。
末尾二句,宕开诗意,另起一途,设想,如果飞蛾前一天晚上不投火自焚,那么,天亮以后,广阔的天空中,处处皆可飞腾。有了此二句的映衬,则飞蛾扑火的急躁愚蠢更加明显。“明发”,平明,黎明。
飞蛾的急躁贾祸的确值得人们记取;但这并非是此诗留给人们回味的唯一问题,应当看到,飞蛾的急躁贾祸乃是因为它见火不见我,而其见火不见我的悲剧又是因“趋炎”所决定。茫茫六字,见我者有几人哉!一旦利欲薰心,唯利是图,极易见利不见我。如此心理,如何动静有常!这难道不值得世人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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