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行”科取士
科举考试自从一产生行之不废却一直受到攻击的一个原因即是认为纸上答卷,考不出一个人的操行品格来,历来教育改革都在为解决这一矛盾而努力。其走到极端处,竟有废考试而由议论,纯粹以品德来选拔人才的。北宋大观元年(1107)诏令“八行科”取士,将人的品行分为八种:孝、悌、睦、姻、妊、恤、忠、和,并将每种品德又分为四个级别,以此衡量士子,积分依“三舍法”(北宋王安石改革太学时开始实行的一种依成绩分等定升降的学校管理办法)而升贡,不但可以免试入太学,还可直接补官。这种选士办法一实行,士子们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的事层出不穷。大观四年(1110),中丞吴执在上书中对这种现象作了充分的揭露:为了求得“孝”的名声,有的人割下自己腿上的肉来给生病的父母吃,有的人在自己头顶上点油灯来拜佛求佑,有的人在手臂上刺出血来写下自己的祈愿,有的人长年不食荤而念佛书;为了求得“悌”的名声,有的人故意将兄长推下水,然后又救起来,有的人与弟弟长期住在一起而不顾妻儿;有的人把嫁到穷人家的女儿带回家来生活,并教训女婿要有出息,这本是合于人之常情的家务事,却誉以“和睦”和“姻亲”的美名;地方豪绅给逃难的饥民施舍一点稀饭就被称为体恤百姓,具有对老百姓的同情心,其实饥民就是他们巧取豪夺而造成的;还有以收养被遗弃的婴、救起落水的跛子为体恤的,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单纯以品行选拔人才的做法,自然是极端片面的,因为,它根本上否定了学校教育的功能。同时,不重视学识和才能的选拔,既使人才质量下降,又使学风浸渍,必然会把对人才选拔制度的改革引向荒诞的歧途,邈视改革,实则轻率从事。这种错误,在中国教育史后来的历史上,还不止一次地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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