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经济的衰落
17世纪,在土耳其封建主统治下的奥斯曼帝国占有广大领土,幅员跨欧、亚、非三洲。军事采邑是封建土地占有基本形式。每年收入在两方阿克切以下的采邑主称“吉马里奥特”,收入超过两万阿克切的大采邑主称“札伊姆”。他们终身占有采邑,向农民征收捐税,有向苏丹(又译素丹)服军役的义务,在战时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队。采邑内农民耕种份地,向国家、封建主或教会缴纳地租,担负各种捐税和劳役。他们被束缚在份地上,没有人身自由,封建主有权强制逃亡农民回到领地。
奥斯曼是政教合一的国家,苏丹为政治和宗教的首脑。各地总督兼管军民,事实上成为半独立的封建主。伊斯兰教是帝国的国教,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法典被奉为制订法令的依据。帝国的军队由骑兵,称为“雅内萨里”的近卫步兵和水师组成。骑兵部队由军事采邑供应,三千余札伊姆和五万余吉马里奥特共应派出军队十二万余人。17世纪时近卫军有五万五千人,他们享有许多特权,是进行掠夺战争和镇压人民的主要武装力量,在政治上也起重大作用。
沉重的封建剥削使农民无力扩大再生产,农业生产一直停留在中古的低下水平。从17世纪起,随着商品货币关系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封建剥削加强。1528年以前,每个农民每年担负捐税约一百阿克切,由于剥削加重和货币贬值,到17世纪增至七百至八百阿克切。封建统治阶级开始要农民用货币缴纳部分地租,并常预征四五十年。包税制盛行。包税人往往是当地长官或大封建主,他们按照某一地区应交税额预付国库,换得征收捐税的权利。为了尽快收回税款和更多榨取,他们肆意掠夺农民。形形色色的地租导致农民的破产和农业的衰落,大量耕地荒废。到18世纪,阿勒颇省原有的三千二百个村庄只剩四百个,而全国荒废的土地占可耕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
苏丹政府的横征暴敛和行会制度严重阻碍手工业的发展。手工业者按照法令都必须参加行会。行会的章程由苏丹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违者受严厉体罚。生产工具和技术都不易改进提高。17世纪中期又遭到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竞争,手工业者大批破产。枪炮弹药制造、兵船制造等有关军需部门也一蹶不振。大多数矿山荒废,无人愿意承包开采。
进口贸易几乎完全掌握在外国商人手中,他们根据条约享有许多特权,输入货物只纳一次值百抽五(后改为值百抽三)的关税,经营活动和生命财产都受特权条约的保障。本国商人不但随时横遭封建势力的干涉迫害,而且输入货物须纳关税高达10—12%,每经一个省区还须缴纳关卡税。国内贸易很不发达。
随着帝国经济的普遍衰落,军事采邑制度日益破坏。大封建主不顾兼并土地的禁令,夺取中小封建主的采邑,变为世袭领地。商人和高利货者也不断购买中小封建主的采邑。苏丹政府开始把国有土地包括采邑在内出售给富人,以增加收入,同时又把很多土地赏赐给宠臣近幸。这样,新的封建主阶层开始出现,他们占有大片土地,但不承担为苏丹提供兵力的义务。旧的军事采邑主大多破产,新的军事采邑主又竭力规避军事义务,军事采邑制度因而遭到破坏,严重削弱了帝国的军事力量。17世纪时,札伊姆和吉马里奥特所出的骑兵已不到一万人。
苏丹政府日益依赖近卫军维持专制统治。近卫军人数增加,获得许多新的特权,如经营各种手工业和商业的权利等。各个敌对政治集团往往利用近卫军发动宫廷政变,因此他们有可能干预国家政治,军纪逐渐败坏,战斗力受到影响。中央政权也从此日益削弱。
奥斯曼帝国的衰落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历史教训:一个忽视生产力发展而专靠迷信宗教和军事武力来维护其统治地位的政权,这个政权的国家实力必然趋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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