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的工人教育状况
在18世纪末期,仍象过去一样,英国还没有系统的国民教育。学校大部分操在英国国家教会的手里。工业的发展和对有文化的工人的需要的状况迫使政府颁发了1802年的法令,在这项法令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使工厂学徒和手工业学徒学习读、写、算知识。但是这道法令实际上并未实行。小学是慈善性质的设施,甚至学校的名称都强调了这个事实,如慈善学校,贫民学校,甚至乞儿学校等。19世纪上半期的英国小学由宗教、慈善团体开办和维持,比在18世纪更为普遍;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宗教。教学阅读,是为了学会读经;写字教学不是每个学校都有的;算术教学的情形就更加糟糕。另一方面,英国工厂工业的迅速发展,使工人及其子女成为资本家无限贪婪攫取剩余价值的工具,童工遭受身体和智力上的极大摧残,导致工人阶级的激烈反抗,甚至连资产阶级本身也认为,必须对工作日的时数有所限制,来节制一下资本家榨取劳动力的贪欲,不然,将不利于资本对劳动的长期剥削。1833年,英国政府正是出于这一目的通过了第一个工厂法,对童工的劳动时间作了一定的限制,规定九至十三岁的童工每天劳动八小时或不超过九小时,并同时规定在工厂内劳动的男女儿童,每天应在工作时间内拿出二小时受义务教育,学习初步的读写算和宗教知识,也要接受培养勤奋习惯的道德教育。政府责成英国“贫民法律委员会”来监管童工教育。后来又加入许多补充性规定,明确工厂教育是强制性的并且是劳动条件之一,这种强制性要求工厂主必须遵守法律,但事实上很多工厂主并不遵守,甚至抵制工厂法的规定。工厂法的教育条款是微不足道的,工人的教育状况依然十分悲惨。在英国慈善学校出现的时候,其实也是文法学校、公学发展的时候,这两种同时并存的学校是完全不同的、互不衔接的两类学校,深刻地反映了迄今尚存的英国资本主义学校的“双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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