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思考
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发生了一系列的根本性转变。这些转变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进而促进我国总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发展到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程度。
旧中国的产业布局带有极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烙印。当时全国70%以上的工业偏集于占国土面积不到12%的东部沿海地带,而沿海工业的绝大部分又聚集于上海、天津、广州等少数城市。而在西部地区,不少地方处于封闭的与世隔绝状况,经济极端落后。这种畸形的产业布局,无论是从经济上或是从国防上看,都极为不利,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调整了区域产业布局。从建国到八十年代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基本上被中央政府包罗万象的宏观经济计划和政策所包容。从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开始,到具体的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的实践,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基本上是采取“均衡”布局模式:在中央和地方关系上,实行“条条”为主的集中统一体制,较少考虑地区优势和自主权的发挥;在区域发展方针上,实行自上而下的外控制为主的模式;在区域发展目标上,强调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和国防原则,较少考虑总体经济效率的提高,宏观经济效益极为低下;在区域布局和投资分配上,突出内地,有的工业布点严重脱离现实条件,大搞“遍地开花”。
八十年代以来,改革开改使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以“平衡”为目的的“均衡”模式转向以“效率”为目的的“倾斜”模式:中央对地方和企业进行双向分权,使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事务中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对沿海地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投资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对老、少、边、穷地区实行扶植政策。
从十年来的实践看,这一根本性转变无疑地刺激了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单纯的“倾斜”模式,也使经济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区域经济发展绝对不平衡加剧,贫富分化过分悬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区域产生结构同构化,不能充分发挥地区特色优势,不能进行地区间合理分工协作;以贸易封锁和资源争夺为特征的“诸侯经济”形成并不断加剧,导致“羊毛大战”、“烟草大战”等资源大战的爆发和“关、卡、封”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区摩擦和冲突日益加重。
纵观改革前后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从沿海与内地关系的处理,三线布局的调整,到东、中、西的区域划分,无论是决策还是操作,无不打上行政主体(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行为的强烈印痕,而缺乏必要的科学论证与分析前提,加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摇摆不定以及选择“公平”或“效率”时的绝对对立而不加兼顾,这些,都导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混乱不堪,不能建立起包括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等多种目标在内的区域发展良性循环系统。经济发展,决不是某个单项指标或几个经济指标的改善和增大,而应是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协调发展。经济发展=经济增长+经济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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