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了的“高贵试验”——禁酒:
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美国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长足发展和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恶化,社会德道风尚的沉沦,酗酒、抽烟、渎神等坏现象不断恶化。这种现象与资本主义新教伦理提倡的节俭精神相背,一场小规模的禁酒运动开始兴起,并慢慢扩大起来,到1920年已达到顶点、终于使禁酒成为国家的法律。
被美国“反酒店同盟”推崇为医治令人烦恼的一切事情——犯罪,婚姻不和,贫穷,失业,童子——的万灵药,这条禁酒修正案是1917年在国会通过的。在长达十三年的时间里,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是严峻的禁酒十字军的纪念碑。而反对禁酒者则说:“他们趁孩子远走作战之际(参加第一次世界),把这事强加给我们。”到1919年1月16日,必需的三十六个州都已批准了该法案,修正案一年以后生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兴起道德热情,被善于宣传鼓动的忠诚“点酒不入派”尽情利用后,一时甚为得势。
国会于1919年10月通过沃尔斯台德法,由此建立起在全国禁酒的机构。根据此法案规定,联邦官员,有权闯进非法酒店,打碎当时属于非法的酒桶,搜寻作此交易的酒贩子。
时至今日,现在人们带着思古幽情,回忆二十年代的日子是窥孔酒店、浴缸杜松子酒和各色私酒贩子的黄金时代。其阴暗面则是,有毒的酿造引起了许多人大批地痛苦死去和失明,由于黑社会一手操纵酒店供应,造成有组织的犯罪和黑邦势力的猖獗,贩酒就象当代的贩毒一样,由于执法人员人手不够,执法人员对腐败渎职习以为常。1929年,赫伯特、胡佛总统指派一个委员会,由乔治·威克沙姆领导,去调查禁酒法的执行情况。专栏作家富兰克林·亚当斯用一首打油诗概括了委员会的报告:“禁酒大跨台,我们喜欢它。禁酒是白搭,我们喜欢它。禁下的酒不值一毛钱,留下了贪污和马屁,犯法和罪恶充塞了大地,没关系,我们心欢喜。”
美国的禁酒法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到了三十年代,倍受大萧条折磨的老百姓再也不想要这条本来也行不通的法律了。废止第十八条修正案的第二十一条修正案,很快就在全国通过了,各州到1933年也都批准了。酒精性饮料合法地回到美国生活中,只在个别州里受到管辖,而所有的州到1966年都已废除了全州范围的禁酒。饮酒本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反对酗酒只能通过宣传教育,而决非通过禁酒来实现。美国社会硬是把禁酒强加于美国人的头上,必然会失败,这反映了在不顾民族传统和生活习惯的情况下,用法律控制道德行为是十分困难的,这一教训值得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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