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用人的“二律背反”
在中国浩繁的史籍中,每论及中兴之道都不免要分析用人问题。他们似乎都发现一个共同的规律:国家的兴亡和用什么样的人是分不开的。古代的每个国君从他们还是太子时就学习历史,以史为鉴,以前代灭亡的事实为鉴。每个国君从理论上都知道“亲贤人,远小人”的重要性,也都知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道理。但在实践中他们往往则偏离了自己所知道的头头是道的理论。君主们是在明事理晓历史的情况下重蹈覆辙的,于是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用人的“二律背反”——从道理上都知道应该用贤人,但实际上被他重用的却都是奸佞小人。李林甫、杨国忠、魏忠贤等不胜枚举。
历史证明,后代许多君主在用人上都违背了自己所记取的理论及应吸取的教训。透过现象这似乎有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规律在起作用,滋润哺育这个规律成长的母体则是封建制度本身。即封建的专制家长制容不得有才能的人施展才华,它需要的只是绝对服从、唯唯诺诺的蠢才庸才奴才。为了迎合皇帝的口味,许多奸佞者并不蠢,但他们不得不夹着尾巴隐藏杀机伪装奴才,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凶相毕露大展其祸国殃民之“雄才”。历史上这样的教训太多太深刻了。
站在历史的高度认真总结、反思、记取历史上用人的“二律背反”规律,做一番实实在在的铲除“温床”(封建余毒)的工作以警惕沉渣再起,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大业、防止和平演变都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上一篇:中国古代文学缺乏对儿童世界的关注
下一篇:中国古代鲜有系统的文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