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低劣的“甲级工程”
1985年底竣工的抚顺石油一厂远航文化宫被评为辽宁省“甲级工程”。一年多以后,这个名扬一时的大型建筑却是千疮百孔。
1987年4月下旬的一天,一位记者来此采访,看到的是这样的景象:前厅二楼外墙玻璃马赛克墙面大面积龟裂,墙的主体加气泡沫砖严重腐蚀,室内室外透亮见天。天棚上的木板条摇摇欲坠,倾斜下垂。室内前厅900多块天花板,有1/4已经脱落,剩余的也大都是霉迹斑斑。悬挂在大厅中央价值六万元的三组豪华吊灯顶端出现绿锈,线路失灵不能使用。就连舞台南侧横竖连接处也出现一条几厘米宽二三米长的大裂缝。陪同采访的文化宫负责同志说,重新修好还得花六七万元。
原来,工程竣工后,都经过企业申报市里预审省里批准。承担施工的抚顺市二建公司首先拿着申请报表要石油一厂签字,见对方不愿意,就三番五次去磨。抚顺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申请后,只是走马观花地检测了一下技术档案和工程建筑,转手就报到辽宁省工程质量监督站。省监督站也没有严肃认真的检测,就盖章批准。质量监督部门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千分比提取了费用,施工单位也由此得了奖,唯有用户倒霉。
一座百孔千疮质量低劣的远航文化宫,竟被评为省级“甲级工程”,实在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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