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施特劳斯父子的矛盾
生活于1825—1899的奥地利人约翰·施特劳斯是脍炙人口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的作者,享有“圆舞曲之王”的美名。其父亦为著名作曲家,被誉为“圆舞曲之父。”父子俩姓名全同。为区别起见,后人只好在他们的姓名前加上“老”或“小”。
老施特劳斯整天为生活奔忙,有时一人主持三个乐队的演出。他从一个乐队跑到另一个,每队只亲自指挥几支曲子。如此往往延续至深夜,凌晨方能入睡。而白天他又忙于接待客人和写作。
乐队的排练一般在家里进行。长期耳濡目染,小施特劳斯也对音乐有浓厚兴趣。
但老施特劳斯却顽固地反对儿子以音乐为职业,据说是因为他认定这行当太清苦。但小施特劳斯幸好得到母亲的理解和支持。她从有限的生活费中省出一部分给孩子买乐器,请老师。
有一次,正当小施特劳斯模仿父亲的姿态,对着镜子刻苦练习拉小提琴时,老施特劳斯推门进来了。他勃然大怒,当即把提琴锁时箱子。然而,好心的母亲又买来一把新琴。
由于父亲的坚持,从中学毕业的小施特劳斯进了工业专科学校。但他依然惦念着音乐,从60岁的教堂风琴师德雷克斯勒学作曲。
功夫不负有心人,19岁的小施特劳斯终于赢得了市政当局核准组建自己的乐队。
1814年10月15日令小施特劳斯没齿难忘:乐队的首场演出在维也纳近郊一家饭店举行。尽管老施特劳斯企图自己安排演出加以抵制,音乐会进入高潮时奏响了他的圆舞曲。全场听众对这种巧妙地表达的美好情感报以热烈的掌声。
小施特劳斯的成功终于使父亲改变了态度。经过不懈的努力,他取得了比老施特劳斯更大的成就。
在音乐史上曾有不少大音乐家起步时走过弯路,得不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这也和当时音乐家地位低下,生活缺乏保障有关。(在昔日的欧洲,音乐家往往赖教会、贵族,或富人资助。)
吸取许多教训,也由于时代的变迁,如今的家长们一般比较开通了。最好的选择是:仔细发现孩子的特长和爱好,不按主观愿望强迫他们往哪个方向发展。
有趣的是,老施特劳斯本人也是经过与家长斗争才当上音乐家的。父亲执意要他在装订作坊学徙,逼得他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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