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发明源于谁
人们总是对大发明家们怀有深深的敬意,因为他们的发明使人类受益匪浅。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发明并不源于这些大发明家,真正的发明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丧失了发明权,从未被人提起过。
匈牙利记者拉迪斯拉斯·比罗在本世纪30年代创造了第一支圆珠笔,而美国人约翰·罗德在19世纪80年代,为了便于在粗糙不平的表面上作记号,早就想出了同样的主意。不过,他们两人谁也没有成为“发明家”。比罗把他的想法卖给了一个英国人,后者又把它转售给了法国Bic公司,这家公司不仅获得了圆珠笔专利,而且成为如今年产1200万支圆珠笔的大公司,可谓名利双收。
衣架如今已成为日常生活用品,但谁也不知道,它最初是由一个名叫艾尔伯特·帕克豪斯的工人一怒之下发明的,当时他正在美国密执安州一家金属丝及小手工制品公司制作灯罩的铁框。一天,工厂衣帽间的所有挂衣钩上都挂满了衣服,于是他气冲冲地拿来一段铅丝,把它们弯成大衣肩部的形状并在上面加装了一只钩子。他的老板看到他做的东西,立刻把这个想法据为己有并取得专利,从此便开始生产金属丝制的衣服架,发了大财。帕克豪斯本人却分文未得,继续在那家工厂做工。
发明家徒有虚名的例子还有许多,比如电话、热狗、面包圈、反光路标,它们最初被发明或设计时,并不是冠有现在这些发明家的大名的。
发明权不属于发明人,一方面是因发明权被窃取或强夺了,一方面是因为发明人自身并没意识到自己所创造的奇迹,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权利。于是出现了发明史中名不符实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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