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依希不该顶戴学生贝尔赢来的荣誉花环
197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授给了剑桥大学的安东尼·休依希(1924—)和M·赖尔,以表彰他们在发现脉冲星的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休依希顶戴的实际上应该是属于他学生贝尔(S·J·Bell)的花环,因为脉冲星是贝尔首先发现的。1965年,休依希交给他的博士生贝尔的任务是研究太阳发出的无线电波是怎样影响地球上所看到的星星的闪烁的。1967年10月,贝尔从记录图纸上发现一种既不是闪烁又不是人为干扰的信号,似乎是每隔23小时56分出现一次,正好与恒星的运动同步。贝尔又查看了以前的图纸记录,辨认出这种信号第一次被记录的时间是1967年8月6日。1967年12月24日,贝尔又发现第二个脉冲星,1968年1月中旬发现第三、第四颗脉冲星。休依希自己呢,是在1968年1月中旬用实验证实过贝尔发现的那第二颗脉冲星。
从对脉冲星的认识过程看,休依希最初认为那是一颗新发现的耀斑恒星.后来又怀疑信号是人为的。1967年11月又提出信号来自另一个星球上的人类,并亲自记录了它的时间,以确定是否有多普勒红移发生。贝尔自己早在1967年11月以前就有“人行横道指示灯”称呼她的发现,而休依希仍称它为LGM星(意为“小绿人”)。当休依希为小绿人寻找多普勒红移的证据时,贝尔已按照自己的方法进行了跟踪,并确定了该“射电源”的性质(1967.12.24):因为第二个脉冲星的信号间隔为1 1/4秒,而不是第一次发现的1.5秒。这就否定了小绿人这种说法。按发现的定义:“不但发现了,而且知道发现的是什么的那一时刻”,发现脉冲星的荣誉的确应属于贝尔。当休依希获197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的消息传出后,许多人为贝尔的遭遇打抱不平,而休依希仍不承认贝尔的功劳。
科学史上还有许多类似的案例发生,我们究意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呢?如何处理才算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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