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史徇私遗讥后世
《魏书》的作者魏收是北魏、北齐时代的著名文人,他博学多才,与当时的温子升、邢子才并称“北朝三才子”。但他在组织撰写史书中却徇私妄为,有背于史德,为后人所讥笑。
北齐天保二年(551年),魏收奉文宣帝高洋之命,开始修撰《魏书》。平原王高隆之任总监,但实际主持工作的则是魏收。高洋对魏收说:“要秉笔直书,我不会象魏太武帝那样滥诛史官。”中国古代的史官历来最讲史德,要求修史要客观公正,忠于事实。然而,魏收为了在史书中体现他的一家之言,首先在用人和组织班子上就有他自己的打算。他所用的史官,有的虽官阶不低,但并无修史才能;有的虽以儒业见知,但全然不懂编辑之道;也有的则以“以左道求进”。魏收这样做,就是考虑到这些人对他的观点不可能提出什么不同见解。
在修史过程中,魏收的徇私行为暴露得更加明显。他公开扬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因此,凡平昔与他有嫌怨的人,即使有好的言行,他也不予收录;凡参加修史者,其祖宗、姻戚的事迹大多被收录,而且饰以美言。他曾经得到过阳休之的帮助,便对阳休之许愿说:“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将来替你写一篇好传记吧。”故阳休之的传记有不少违背事实的“溢美之言”。如阳休之的父亲阳固做北平太守时因贪污暴虐被中尉李平弹劾获罪而罢官,这件事在魏朝廷《起居注》是有记载的,魏收却说阳固在北平时“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并说李平对阳固“深相敬重”。他还接受过尔朱荣的儿子给予他的贿赂,因而在写尔朱荣传时“减其恶而增其善”。
魏收的这种以修史作交易的种种举动当时就受到人们的指责。《魏书》问世后,许多人说魏收不平不直,妄有非毁,投诉者达百余人,弄得魏收无法应付。当时,尽管有些大臣因修史中受到魏收的褒扬,有意袒护于他,但群口难平,朝廷只得下令“魏史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议”,《魏书》在人们心目中成了“秽史”。其后,北齐孝昭帝高演时,魏收曾奉命对《魏书》作过一次修改订正,但仍有不少人说魏史不实。北齐武成帝高湛时,魏收再次奉敕更审,进行补充和删削,订正了一些史实,但《魏书》的一些缺陷仍然是十分明显的。对此,历代史家多有指摘。
魏收是个封建文人,他有才能,也有著述,可议的地方不少,但单就他在修史上的所作所为,足以反映出他个人品质的低劣和修养的不足。修史乃国之大事,干系千秋万代,一字不实,贻害千古,这一点,魏收不是不知道。而他却在这个问题上怀有私念,致使“众口喧然,号为秽史”。这件事深刻说明,一个人无论干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否则就会象魏收那样,虽“大功告成”,却终究难免“被斥于当时、遗讥于后世”的可悲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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