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潘汉年冤案始末
1955年,上海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大案,这就是所谓“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案”。这是一起由康生伙同江青制造的大冤案。杨帆原名石蕴华,又名殷杨,江苏常熟人,1937年入党,长期从事革命保卫工作。1949年上海解放后,他出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为建立新上海的良好秩序,为保卫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潘汉年,1906年出生,江苏宜兴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过党的保卫部门的领导。1927年7月到上海从事创造社的编辑出版工作,中共中央特科二科科长。建国后,任上海市副市长,中共上海市委社会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等职。他们两人都在三十年代的上海做过地下工作,领导文艺、新闻界,了解江青在上海那段不可告人的历史。1943年,杨帆曾因写信给延安,揭发过江青而遭到新四军代理政委饶漱石的“隔离审查”。华中局的情报部长潘汉年负责杨帆的案子,经过潘汉年多方奔走而被释放。1954年3月,党内出现了“高饶反党联盟”。潘汉年、杨帆也被牵连。1954年12月31日下午,杨帆在上海西区岳阳路的家里被逮捕。潘汉年于1955年元月2日被逮捕的。康生等人用心良苦,编织了潘汉年和杨帆与饶漱石是死党,在饶漱石的怂恿下,利用逆用电台为台湾送情报等骇人听闻的“现行材料”欺骗毛泽东和中央领导。潘汉年、杨帆的“反革命”罪名遂被定性。所谓的“为台湾送情报”一事,事实并非如此。1950年1月,杨帆亲自组织人力,一举破获了台湾的几个情报组,逮捕了大批特务,缴获了一批电台和密码。经过请求市委和中央,保留国民党的番号、呼号、人员、密码、甚至发报手法,以达到接收他们的情报。事实证明,这件事对上海的安定甚至国家的安定,起到了独特的作用。但康生无中生有,制造冤案。潘汉年的所有活动是先有中央指示,后有请示汇报,康生是清楚的,但却给他加上“背着中央,单独活动,历史复杂,有投敌嫌疑”。1955年7月17日,《光明日报》及上海各大报在头版刊载了一条消息,原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杨帆,因犯反革命罪已逮捕。此事便公布于众。1963年6月,确认潘汉年是“长期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内奸分子”,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65年8月30日,杨帆被套上“内奸反革命”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潘汉年后又改为无期徒刑。潘、杨一案也牵连了一批无辜者。潘、杨事件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必然派生出来的一枚苦果,它成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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