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信州铜矿前盛后衰
宋代信州(今江西贵溪以东,坏玉山以南地区)有铜矿,采取官民合办的方式经营开采。具体做法是由官府提供冶炼设备,即炉灶,召募民间矿户开采,矿户生产的铜产品,必须卖给官府。这里,价格因素对生产起调节作用,官价的高低直接关联官府和矿户的利益,影响双方的经营行为。
北宋徽宗年间,铜的收购官价每斤250钱,当时物价较贱,矿户见有利可图,采矿者达十余万人,昼夜开采,年产铜数千万斤,政府收入达一百多万贯钱。时过几十年以后,到了南宋高宗绍兴12年(1142年),各种物品都涨了,人工物料也随之昂贵,唯独官定的铜产品收购价格仍然是每斤250钱。矿户失利,弃矿而走,投入采矿者由原来的10万人,减到不及400人,铜产量由原来的数千万斤下降到只有8万多斤,官府收入也微乎其微。宋朝廷还不甘心经营铜矿的失败,力图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来恢复往日繁荣。绍兴13年(1143年),诏令大官僚耿延年疾速躬亲前去办矿,他张榜告示,甚至派人深入田间地头动员民户开矿,宣传了两个月,也没有人响应号召,出备工本,情愿前来应募投入开采。下层官吏为应付上级差司,竟用诬胁强迫的办法,追捕有资力的民家,强其所难,结果,只是大为民殃,对开矿仍无济于事。
宋代信州铜矿前盛后衰,是由于官府对铜价没有及时调整,收购价偏低,矿户无利可图,采矿业也就无人问津而失去活力,最后导致矿产破产,官府也就无从所得。管理经济要尊重价值规律,这是此历史案例留给后人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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