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情——叙事的不足
诗歌是中国文学中产生最早的艺术形式之一,也是中国文学中发展最为充分的文体。但在整个诗歌史上,叙事诗的发展却不景气,这是与中国古代的诗歌理论分不开的。
我们从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可看到,抒情诗占了绝大部分,而且比较成熟老练,有许多杰出之作;而叙事诗则只占了一小部分,除了极少数的优秀篇章外,几乎都显得很稚嫩,很拙朴,缺乏生动的形象和完整的情节。《大雅》中有《生民》、《公刘》等记述周始祖后稷建国到武王灭商的历史,但却不能与和《诗经》同时代产生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那样规模宏大的史诗相比较。所以说,中国叙事诗先天不足。
诗歌理论是对实践的概括和总结。中国占代的诗歌理论从《尚书·尧典》中“诗言志,歌永言”开始,就强调诗歌要抒发诗人的主观情志,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另一方面,中国的诗歌理论又反对斤斤于目前所见,直陈事情头尾的诗歌。这样,中国的诗歌就向着写意而非写实,向着表现而非再现的方面发展。游历山川、探揽名胜等可以处理成叙事性作品的题材,也往往被象征、隐喻、暗示等手段加以虚化,不是客观陈述,而是借景叙情,渲泄内心郁积的情感,追求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样,先天不足的叙事诗,活动的天地更加狭小了。以后的历代文学,也出现过叙事诗的杰作,象汉乐府中的《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诗》、被人誉为“诗史”的“三吏”、“三别”等,丰富了中国诗歌发展的艺术宝库,放射出熠熠的光辉。但就总体而言,叙事诗仍然无法与蔚然大观的抒情诗相比,它仍然是不足的。
诗言志抒情,在某种程度上比西方的“模仿说”更为深刻地抓住了诗歌的根本特征,它作为中国诗歌创作经验的理论概括,同时又影响和制约中国诗歌的审美理想和审美需要,因此,叙事诗的不足也就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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