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张子善的蜕变
刘青山、张子善均为革命战争年代参加革命的红小鬼。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刘青山曾任中国共产党天津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共石家庄市委员会副书记;张子善曾任天津地方委员会书记,天津专区委员,天津地方委员会书记。就在他们身兼党政要职之时,却大行贪污之能事,挥霍浪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他们先后盗窃飞机场建筑款,非法挪用灾民造船款,治河专款,救济粮款,骗取银行贷款,违法动用地主粮款,共计1716272万元(折合现人民币171.6272万元)。他们用这些非法所得大肆挥霍浪费,行必汽车,食必美味,请客看戏送礼吸毒等,不到半年,开支就达近4亿元(折合现人民币4万元),为掩盖罪恶行径,刘、张二人用尽腐蚀瓦解之能事,上下行贿,极力造成一种“唯我独尊”,“挥霍有道”的空气,深深地侵袭与腐蚀了天津专区各县许多的干部。鉴于刘、张的罪行,河北省人民法院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刘、张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
从刘、张二人的蜕变可见,作为一个革命者,作为共产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虽然出身好,并经受过革命战争年代的考验,但是,如果不注意加强思想修养,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那么,就极易染上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失去共产党员的本色,以致走上犯罪道路,成为共产党员中的腐败分子和人民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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