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压榨的宋代“免行钱”
所谓行,是指以多数同业商店或交易的集合场所而得名。唐以前所谓的“行”,本是“市”(即市场),当时规定买卖商肆必须设于市区之内,交易聚散也有一定时限,里面依类分聚的列肆,“行”是构成“市”的一部分。到宋代,所谓的“行”,虽也是同类相聚交易的活动场所,但他们各按其业散布在各街巷或特定的地方,并非全集中在唯一的市区里。一种同业商店或商贩所集合成的“行”可自成为一个“市”。所以“马行”也称为“马市”,“鱼行”亦可称为“鱼市”,宋时各行业都有行会组织,每一行又都有行头(首)。各行商人的衣饰装束各有不同,而且有行话、市语流行本行中。对官府来说,各行除供纳一般商税之外,还有差科负担,即通常所说的“行户祗应”。大凡官府临时需要贷物、人力、皆可向各行派要。在行会中既有巨商压迫小商之弊,但也有护卫本行同仁之利;官府也需要依靠“行”来役使各行商人,并为政府充当稽察的耳目。
免行钱,亦称“免行役钱”。唐朝末年起,城市各工商业除缴普通商税之外,还有科差负担,通称“行户祗应”。官府需要物科人工,都向各行勒派。至宋代则成为工商行户苦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东京肉行行首要求出钱免除供肉负担,于是实行了“免行役钱”,以后又普遍施行于各行。具体做法是:每年官府需用之物预先核算成钱,向行户预收以待急用。这笔钱年中如不使用,则由官府货放出去,利息二分。朝廷还规定小商贩不入行并不交免行钱的,一概不得经商。于是,背水卖粥和贩卖日用食杂的小本商贩,也得投行纳税倍受压榨。
宋代的行及其“免行钱”之害。给我们提供一条历史教训:中世纪西方的行会,是抵制封建束缚的堡垒,而中国的行会在宋代一出现,就被用做封建官府御用的工具。这是影响中国商品经济缓慢发展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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