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失败
提比略·塞姆普罗尼乌斯·格拉古(Tiberius Sempronius Gracchus,公元前163—前132)和盖约·塞姆普罗尼乌斯·格拉古(Gaius Sempro-nius Gracchus,公元前153—前121)兄弟出生在赛姆普罗尼乌斯一个豪门贵族之家。他们的父亲老格拉古历任执政官、监察官等高级官职,从政时期多谋善断,处世严谨并倾向革新,享有众望。格拉古兄弟自幼在这样的家庭里受到良好教育和薰陶,获得了一个罗马贵族青年所必备的标准的道德修养和文化教养,因循罗马贵族的传统仕途,从神职、军职开始自己的政治生涯。
格拉古兄弟的政治改革有着深刻的背景,公元前二世纪下半叶,罗马称霸地中海,罗马城邦本身在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当时奴隶主贵族依财仗势购买或承租“公有地”,甚至吞并小农份地,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国家的中坚分子自耕农和中产阶级日趋没落,国家兵源日益减少,罗马共和国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严酷的形势摆在面前,格拉古兄弟关心国家命运,挺身而出。
公元前133年,在改革派的支持和平民的拥戴下,提比略当选为保民官。他为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提出了限制公有地占有额的土地法案。法案规定每个公民占有公有地的份额不得超过500犹格,有子嗣者每个成年儿子可以占有250犹格,但每家不得超过1000犹格。凡是超过这个限度的土地,由国家收回,分给无地的农民,并且可以世袭使用,不能出卖或转让,以防止以后土地再被兼并。
这个激进的土地法案立即遭到元老院贵族的反对,他们认为自己的特权被剥夺了。公元前132年夏在选举下届保民官时,反对派大造舆论说提比略要实行暴政。在选举日的第二天,他们制造惨案,提比略及其拥护者三百余人均遭残杀。
十年之后,其弟盖约决心继承亡兄遗志,献身社会改革事业。公元前123年盖约·格拉克当选保民官,恢复了提比略的土地法案,又进一步颁布粮食法,规定国库应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把粮食卖给城市贫民。他同样遭到元老院贵族和部分骑士的反对。公元前122年夏在竞选下年度保民官时他落选,卸任不久遭到反对派的公开攻击,并重演公元前133年的暴行,盖约和他的三千名支持者被杀害,凶手们为获得黄金奖赏,竟然争夺盖约的头颅。
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初衷是要使豪门贵族兼并公有地的贪欲有所收敛,使失地农民拥有和保持一定数量的土地,以维护和扩大城邦的社会基础。可是实现改革的客观历史条件已经发生变化,城邦制度已经过时,加之元老院的传统势力相当强固,格拉克兄弟没有意识到他们面临的旧势力会如此凶残、暴戾,激进的改革在策略上的某些失当,虽勇而少谋,结果格拉古兄弟付出了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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