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以理为诗之失
“以理为诗”是龚自珍诗歌创作的主要特色之一。其先导可追溯到宋代,但二者相比较,可以说作为后继者的龚自珍并不成功。
宋人“以理为诗”的“理”有三层含义:其一是客观事物之理;其二是社会伦理道德之理;其三是宇宙人生之理。宋人的理诗注重三者的交叉结合,尤其是前二者与宇宙人生之理的结合,强调格物致知以通天地之心,诗的内蕴因而丰厚、深刻。龚自珍的“以理为诗”则多停留于社会伦理道德的层面上,虽然其中不乏诗人切实的生活体验和感受,但终究不能启发读者进行更深更远的思考,缺乏值得再三回味的意韵。比如《己亥杂诗》第二九七首:
苍生气类古犹今,安用鸿冥物外吟?
不是九州同急难,尼山谁识怃然心!
这首诗是作者冬天北过黄河途中所作。当时大雪封途,车陷泥中,多方路人相助,才得以安然无恙。诗人记录其事,欲说明仗义相救的仁恻之心是古今一律、天下共有这样一个道理。当年孔子奔走四方,虽屡遭挫折仍不肯放弃信念,就是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诗人由路人相助,想到天下同危共难,是以小见大的写法,但意义仅有横向的扩展,缺乏纵向的深入和升华,同宋人的同类诗相比,就逊色多了。比如苏轼有一首《题西林壁》: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此诗为苏轼游庐山后所作。表面看只是写山的多姿多态,令人有扑朔迷离之感,实际上却蕴含着深邃的人生哲思。看不清山的议论使人联想到很多:看不清官场,看不清仕途,看不清人心,看不清人生,等等。为什么看不清?只为当局者迷。诗人由物理及人理,内蕴远远超出字面所表达的意义。这是“以理为诗”的成功作品。龚自珍“以理为诗”在艺术表现手法上的缺陷是缺乏含蕴,过于直露,言近而旨浅。比如《己亥杂诗》第二十四首:
谁肯栽培木一章,黄泥亭子白茅堂。
新蒲新柳三年大,仅与儿孙作屋梁。
此诗一望可知是讲人才培养的道理。树木、树人之间的联系过于直捷、紧密,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虽然作者自注说“道旁风景如此”,也不能补其浅露之病,反有欲盖弥彰之嫌。和陆游的“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相比,放翁所写才真是“路上所见如此”,但读者的思绪却能被牵引得很远很远,不象龚诗,刚开头便打住。从总体看,龚自珍“以理为诗”能为读者指引一条思考之路,但其浅直尽竭的写法却又封闭了通往更高境界的前途。虽然他这类作品没有堕入理障的恶道,但也只能说是有理语而无理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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