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商业的传统宗法管理制
旧中国的民族商业相当一大部分派生于封建商业。一方面,它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的内容,经营管理上强调内部凝聚力;门市销售时对顾客殷勤礼让,还开辟了送货上门、随意定做、保退保换等多种促销措施。因而能够加速流通、繁荣市场。但另一方面,又表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属于旧式的或曰家长式的行政管理。首先在资本组织形式上,它保留了独资或建立在不同程度上的封建家族戚友、同乡关系组成的合伙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也打上了深深的宗法烙印。
一、劳动和生活制度。即所谓都有明确的“铺规”为据。劳动方面,要求店员除了开张营业时不间断紧张劳动而外,还必须在开店前、闭店后为东家、掌柜作繁重的服役性劳动,比如打洗脸水、洗脚水、拆洗被褥、甚至洗便桶等。所谓“人权”在这里无法论及。山西太谷县曹家是山西一大私人资本,店里所用学徒平时所穿衣服都不准有口袋。店员和学徒不准在营业场所过夜,早晨集体进柜台,闭台后要同时离开柜合,以防止偷窃。店员、学徒遇到请假回家,临行前要把自己的包袱收拾好放在柜台上,以示请大家检查,未夹带号内东西。生活方面,规定不准随身携带钱款,有钱必须寄存帐房;在外地采购回来,未经允许不准先到家;不准相互馈赠;不准外出看戏。天津正兴德茶庄、上海月成布店规定职工一律剃光头。
工资制度规定:学徒只给零用钱。店员工资则主要采取分红办法。年底提取,数额不大。许多店主使用“馈送”、“用货”、日常“福利”等名目进行分配。“馈送”主要是年节的“奖金”、“暗塞”;“用货”指本店经营的商品,职工需要用时在货价上给予一定拆扣。以此买取职工好感。
财务会计制度上,都讲究发挥货币资本的最大作用。但信用往来不多,影响发展。而且旧式帐册不健全,难以反映出资产负债的盈亏情况。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出现了“改良中式簿记”,但多数商号仍固执地沿用旧式簿记。
不可否认,传统管理从整个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上看,已被认为是历史,但在我国这样一个特殊国情的国家,它还不同程度地顽强地表现在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之中。需要我们进一步鉴别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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