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换亲风
婚姻是人生大事。自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后,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已取代了旧社会的父母包办、买卖婚姻。妇女解放运动进入一个新的历程。然而旧的传统势力一遇适当时机又会死灰复燃。本来勤俭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大力反对买卖婚姻的同时,很长一段时间年青人办喜事也都免去了旧时的彩礼,陋俗。新事新办一度成为一种新风尚。然而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讲排场,摆阔气,大办喜事的风气在城乡又有所抬头。婚礼花上万元还不算新奇,随之而来的要彩礼、过嫁妆之风又蔚然兴起。可是当今中国城乡,毕竟只是一小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大部分人生活水平还没有到达发达国家的水准。然而“打肿脸充胖子”,为维护脸面,相互攀比,却使而今年轻人的婚事越办越阔绰,越豪华。此风一长,那些还不够富裕人家的儿女要娶要嫁可就感到了难堪。不知是谁第一个想起了解决这难堪的办法——以人易人,以人换取彩礼,这就在相当一部分地区,主要是农村,刮起了一股换亲风。换亲风的实质就是把女子变相作价,以“商品”出售,《中国老年报》(1991.8.28)载郝某有女梅梅年十七。郝某妻早亡,欲与一王寡妇成婚。王寡妇有一子未娶妻,因她付不出彩礼。这时正好郝某找她,她不顾女儿反对,强迫女儿嫁给了大她十二岁的王寡妇之子。类似的情况在农村相当普遍,上述例子是女儿替父亲换亲,更多的则是妹妹替哥哥换亲,甚至几家相互换亲。表面看这是穷苦人家救急之策,不得已而为之。实则是妇女又被沦为任人驱使的奴役地位。恋爱悲剧,婚姻悲剧由此而又继旧社会一幕幕重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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