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英雄吉鸿昌
吉鸿昌(公元1895年~1934年),原名恒立,字世五,河南扶沟县吕潭镇人,18岁进入冯玉祥部队当兵,历任手枪连连长,十六混成旅直属工兵连连长、营长,内蒙古特别行政区绥远督统署直辖骑兵团团长,都统署警务处长,独立三十六混成旅旅长,第十九师师长;国民革命军第三十师师长,宁夏省主席兼第十军军长;第十一师长,西北军总司令部副官长;第二十二路军总指挥并兼任陆军第三十军军长、第三十师师长;察哈尔抗日同盟军第二军军长;察哈尔省警备司令兼警察处长、公安局长,抗日同盟军北路军前敌总指挥,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主任委员等职。1934年被国民党杀害。
吉鸿昌被国民党杀害时虽然只有39岁,但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却有许多惊人之举,从而留名青史。
1924年,吉鸿昌参加冯玉祥发动的“北京政变”,控制北京的局势后,奉命率手枪队至故宫,执行废除溥仪的皇帝称号并将其驱逐出宫的命令,随着吉鸿昌这一行动的实施和溥仪的出宫,清王朝的残存在关内宣告结束。中国两千余年的帝制也最终结束了。
1931年,吉鸿昌部被蒋介石调到鄂豫皖前线,受命进攻鄂豫皖的中国工农红军,吉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由反对进攻红军、坚持不参加“剿共”,到准备拉走三个师靠拢红军。后因行动延迟,被蒋介石派人突然接替军职,吉鸿昌被迫接受蒋介石出国考察的安排。1932年春回国,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经宣侠父介绍,于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一名旧军人转变成了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接着秘密进入鄂豫皖的潢川,拟率一个旅加入红军,因种种原因也未能实现。
1933年5月,在日军侵占热河、察哈尔东部,华北危机进一步加深的时候,吉鸿昌受党组织的指派,协助冯玉祥、方振武等在张家口组成“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通电全国,要求一致武装抗日,恢复失地。吉鸿昌亲率部队分三路向察北、察东进军。首攻保康,一战而下。接着挥师东进,攻克宝昌和沽源,直捣日伪在热察的重镇多伦。面对日伪的飞机、大炮,吉鸿昌吟诗抒怀:“有贼无我,有我无贼;非贼杀我,即我杀贼。半壁河山,业经改色;是好男儿,舍身报国。”在五昼夜的激战中,他曾三次赤裸着膀臂,手提大刀、盒子枪,亲率敢死队爬城,接着又派蒙古族战士混入城中,实行内外夹攻,与敌军肉搏三小时,终于收复了沦陷72天的多伦城。这是“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军队首次攻克的日军在华军事据点,因而中外为之震惊,举国欢腾,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民族抗日救亡运动的蓬勃发展。
吉鸿昌积极抗日的行动,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惊恐,便派部队夹击吉鸿昌的同盟军,并将吉鸿昌扣押。吉鸿昌在押解途中逃脱,潜伏天津,继续从事抗日活动。国民党当局又派特务到天津将其刺伤后逮捕,送往北平陆军监狱。蒋介石密电将其“就地枪决”。吉鸿昌昂首走上刑场,以树枝为笔,写下了气壮山河的绝命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然后,喝令刽子手搬张椅子来,说:“我为抗日而死,光明正大,死了也不能倒下。”坐下后,又回头厉声说:“到前面开枪去,我一生光明磊落,不能在背后挨枪。我要亲眼看看你们怎样打死我。”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人为国捐躯,为真理而献身,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吉鸿昌是一个从旧军人走向共产主义的杰出代表,在他身上,集中地体现着追求进步、追求真理的光芒。他率队驱逐废帝溥仪,这在当时人们普遍具有一定的封建意识残余的时代,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作为一名以服从为天职的军人,他在前线拒绝执行“围剿”红军的命令,并有意向红军靠近,这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到的。吉鸿昌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些,是和他一生追求进步、追求真理分不开的,是他这种思想倾向的必然结果。吉鸿昌是一个爱国将领,他一生爱国,以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为荣,愿为自己的祖国抛弃自己的一切,直至捐驱。在他出国考察期间,为维护民族尊严,他在胸前佩戴“我是中国人”的牌子,出入于大街和公共场所。在“九一八”事变后,他立即回国投身抗日,在华北危机加深的时候,他不顾蒋介石、国民党当局的阻挠,毅然公开对日作战,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度外,显示出了非常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为当时和后来所有的炎黄子孙树立了光辉的爱国主义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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