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仲其人
管仲无疑是春秋时代最伟大的一个人物,他的伟大在于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这个时代就是霸业时代。
当周王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一落千丈之时,周王国实际上已经没有一个中央政权的存在。而是分裂为无数个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这些诸侯国原本只是周王朝的臣属国。当中央政权名存实亡之时,诸侯国已经成为各自独立且不听命于中央的主权国,国家主义的思潮迅速抬头。在旧的政治秩序被摧毁之际,新的政治秩序并没有建立起来,一切陷入混沌无序之中。正如周王无法控制诸侯一样,诸侯也无法控制贵族的叛乱。
这是一个内乱频频的年代,几乎每个国家都陷入君主被弑的旋涡之中,内乱大大消耗了诸侯国的实力。更可怕的是,潜伏于四周的蛮族部落开始对华夏族诸侯构成巨大的威胁。如果华夏族不能联合对抗蛮族的入侵,中原文明将遭到灭顶之灾。
管仲的事业用最精练的四个字来表达,就是“尊王攘夷”,尊王攘夷的背后是重建一种政治秩序。诸侯国如何能够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华夏的敌人呢?必须要有一个向心力,这个向心力本应是作为天下共主的周王,但周王室已经没有实力来统御群雄。必须要由一个霸主作为诸侯联盟的领袖,肩负起历史重任。
在管仲看来,齐国的使命就是建立起“天子至尊,霸主至强”的新政治秩序。
齐国要成就霸业,必须是全方位的强盛。政治上需要稳定,经济要繁荣,并且军事要强大。在管仲看来,齐国首先必须要保持政府的稳定,避免再度陷入权臣弑君的恶性循环之中。维持政府稳定,则需“尊君”以压制士族贵族。春秋时代继承宗法封建社会之余风,君主并非专制,而是与贵族分权而治,此为弑君潮流之内在原因。
管仲是加强君主专制权力的倡导者,他认为“安国在乎尊君”。因为“令不高不行,不专不听”,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权力,无法令国家法令得以执行,“故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君主之所操也”。
这里必须注意的一点是,管仲之所以强调君主专制并非为讨得齐桓公的欢心,而是认为这是平息国内纷争祸乱并使国家走向强大的途径。从本质上说,管仲是一位国家主义者。他强调的是国家利益,而非愚忠之徒。在公子纠死后,召忽选择自杀时,管仲说:“夷吾(管仲之名)之为君臣,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破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从这些话中可知,管仲乃是爱国主义者,而非忠君主义者。
管仲在强调君权的同时,也大力提倡顺从民意,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安存之;民恶绝灭,我生育之。”在另一个场合,他对齐桓公说:“丹青在山,民知而进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是以我有过为,民无过命。民之观也察矣,不可遁逃。我有善则立誉我,我有过则立毁我。当民之毁誉也,则莫归问于家矣,故先王畏民。”
有一回,齐桓公对管仲说:“我欲胜民,为之奈何?”管仲严厉地驳斥道:“此非人君之言也,胜民为易。然胜民之为道,非天下之大道也。使民畏公而不见亲,祸亟于身,虽能不久。”
尊君在管仲庞大的政治构想中只是一块基石,管仲的敏锐力在于他发现时代已经全然不同于过去了。在西周时代,诸侯国只需要做到国泰民安即是大治,不必过多考虑其他事务。自从骊山之乱后,诸侯国的兼并战争与日俱增。南方的楚国更是虎视眈眈,开疆略地,雄视一方,已经直接威胁到中原的安全。齐国临近的鲁国和宋国也不是省油的灯,虽然实力略逊于齐国,但威胁并不小。诸国争雄的时代已经到来,唯有强者能生存。
国家欲强大,首先政府必须要稳定。在管仲看来,加强君主之权力,压制贵族势力,乃内政稳定之根本。在对外政策上,管仲从一开始便奋起帝国主义之雄心,目标就是成就齐国的霸业。
管仲相齐之后,就明确了霸业的使命。齐桓公问他:“社稷可定乎?”管仲回答道:“君霸王,社稷定;君不霸王,社稷不定。”此时的齐桓公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说:“吾不敢至于此,其大也,定社稷而已。”
在齐桓公看来,只要能安定国家,就十分满足了。但在管仲看来,国家安定与成就霸业乃是一体之两面。因为这是一个进取的时代,你不思进取,就会被超越,甚至被消灭。当齐桓公拒绝管仲称霸的政策时,管仲竟然拂袖而走。他说,我之所以没有为公子纠殉死,乃是为了安定国家社稷。现在国君既然不肯同意我拟定的政策,齐国难以长治久安。我不能白领国家的俸禄而不能为国家尽力,所以不敢做官了。
在管仲以辞职相威胁的情况下,齐桓公才勉强地说:“勿已,其勉霸乎!”管仲政治上之强硬立场由此可见,斯亦可证。齐国之霸业,管仲之霸业也。
管仲政术的核心是法治,作为先秦法家之先驱,其理论之纵深,虽商和韩有所未逮。略萃其要者,以览大概。
对于法之起源,管仲如是说:“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弱,不得其所。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这个起源论与后世荀子所论略同,也与英国17世纪霍布斯所论略同。
法对于一个国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也就是说法令能维持社会秩序,抑强除暴并为民兴利。
立法权操之于君主,然而非随心所欲制定,必须要以人类自然天性为准则。何为人类之自然天性?管仲分析道:“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法令之条款,不得超越人之承受能力:“明主度量人力之所能为而后使焉。故令于人之所能为则令行,使于人之所能为则事成。乱主不量人力,令于人之所不能为,故其令废,使于人之所不能为,故其事败。”如果法令违背人之天性及承受能力之外,即为恶法。
值得注意的是,管仲虽然认为君主有立法权,然而也应受限于法。他说:“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又说:“明君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又说:“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在管子的法治思想中,法令乃是国家之权威。虽君主不得凌驾其上,其见解可谓千古不朽矣。
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产生了,君主握有生杀赏罚之大权,这将大大膨胀君主的私欲。对于这点,管仲是有清晰的认识的。他说:“凡私之所起,必生于主。”又说:“有道之君,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然而如何限制君主之私欲横流,以及君主之超越法律之上呢?管仲并没有给出一个限制的措施,只是警告君主违法纵欲的后果:“为人君者倍道弃法而好行私谓之乱”。即后果将是国家陷入混乱之中,君位也将岌岌可危;相反,“圣君任法而不任智,故身佚而天下治”。
法治对管仲而言,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他的目的是富国强兵,立国威以称霸诸侯。
与楚国、晋国和秦国等强国相比,齐国的军国主义色彩不算浓厚。齐国称霸的原因乃在于强大的国家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在这个方面管仲之贡献尤为多也。
管仲是第一流的经济学家,他强调经济对于国家之重要性,说道:“为国不能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则国不可成。”“财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这句话的意思为要雄霸天下,则财力亦应当富甲天下。以今日之美国视之,仍然是这样。管仲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又说:“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只有人民衣食无忧,国家才不致动乱,法令才可得以实施。
管仲的经济政策范围颇广,包括振兴农业和商业,加强公共设施建设,轻税赋,建立养老、抚孤寡和医疗等社会保障,以及扶助穷困等方面,具体为:“辟田畴,利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此谓厚其生;发伏利,输积,修道途,便关市,慎将宿,此谓输之以财;导水潦,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此谓遗之以利;薄徵敛,轻征赋,弛刑罚,赦罪戾,宥小过,此谓宽其政;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此谓匡其急;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资乏绝,此谓振其穷。”
货币金融则是政府调控经济之最重要手段,管仲极端重视货币政策,他说:“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即以货币政策调控物价,以确保劳动者之生产积极性。
管仲认为,物价之贵贱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物品数量的多寡,物多则价贱,物寡则价贵;二是货币流通数量的多寡,流通量大则贬值,流通量小则升值,即“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政府的职能则是利用金融手段平抑物价。
齐桓公曾向管仲询问,丰收之年如何来遏制粮食价格的过度下滑。管仲认为应当减少粮食的流通量,为此必须采取政府强制手段,他说:“请以令与大夫城藏,使卿诸侯藏千钟,令大夫藏五百钟,列大夫藏百钟,富商蓄贾藏五十钟。内可以为国委,外可以益农夫之事。”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春秋时代粮食实际上不仅是一种商品,也具备一定的货币功能。管仲认为强制减少粮食流通量,自然可以制止价格的下滑。既可以增加国家的粮食储备,又可以维护农民的利益;相反,在歉收之年,则将储备之粮食投入市场。以遏制粮商囤积哄抬价格,又可以使政府得到一笔收入,所以管仲说:“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
以上是通过调节商品的流通量以达到平抑物价的目的,另一种方式则是采取货币手段来调控物价。
首先是货币的发行量不可过多,也不可过少。管仲认为应当根据国家之生产实际,估计全国所需货币的数量,以此为基准铸造公币。关于政府调控货币的流通量,管仲认为:“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银根紧缩,货币流通量少时,物价便低;银根宽松,货币供应量增加,则物价上涨,通货膨胀。以此规律,则可以利用货币之手段,达到调控物价之作用。
管仲的货币思想之精深,很多见解以今日来看仍然是真知灼见,此真乃中国旷世之经济学家。
管仲的经济见解乃是服务于政治,他对人性有着极其深刻的理解。他认为贫富悬殊乃是国家之危害,“贫富无度则失”,他并不相信平等分配土地、财物的制度。事实上,历史上每一次人类为争取平等而提出来的“均贫富”和“均田地”等理想,无一不遭到破产之命运。为什么呢?两千多年前的管仲对人性洞悉之深刻,确实已为此种理想打上死亡之印记。因为“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十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即便社会实施完全平等之田地和财物划分,但是人在能力上的差异,最后还是会形成贫富的分化,智者可以收取十倍的利润;愚者则无法将此资本增值。
从个人的能力差别来看,无法制止贫富分化的形成。但是管仲认为政府应该干涉经济,抑制豪强,阻止兼并。这种干涉措施并非采取“均贫富”的强制措施,而是采取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主要有三个措施,一是政府以货币手段调控市场价格,以制止豪强在丰年打压粮食价格,在荒年囤积以哄抬价格。换言之,即打破商人豪强在经济上的垄断权。二是将盐和铁这两项生活与生产的必需品收归国家专卖。同时矿山与森林均国有化,既大幅提高政府的财政来源,又避免这些必需品的价格为奸商所操纵而造成贫富失衡。三是政府尽量解除贫民对豪强的债务,并且提供给农民贷款与耕作器具,即政府兼有银行之职能。
管仲之种种政治经济政策,究其核心在富国强兵,称霸天下。
齐国之所以能称霸,并不全赖以武力,更多是赖其对外经济政策。以今日的话言之,是一种经济攻势,两千多年前的管仲之深刻见解令人难以置信。
齐国濒临渤海之滨,为诸侯国中盐业最发达者。内地的卫国和宋国等诸侯国之盐都要从齐国进口,故而齐国对于盐有垄断地位。管仲采取限产之政策,使各国的盐价大幅上涨,获利万余斤金。齐国政府将万余斤金储备而不使之流通,造成金价上涨。由于齐国之金价高于其他诸侯国,致使各国的黄金涌入齐国境内,遂使黄金储备量居各国之首。各诸侯国在黄金储备量大幅下降之后,金价也大幅攀升。由于黄金是国际货币,金价的飞涨使得齐国作为黄金储备最丰的国家,获益最大。此时齐国凭借黄金储备之优势,以高于诸侯国的价格收购粮食。诸侯国的粮食大量涌入齐国,齐国以此方式一举控制粮食这一重要的商品。
管仲以异乎寻常的金融知识,凭借货币政策,使得齐国在盐、金和粮食等重要物品上均取压倒性的优势。这种金融政策见识之非凡,实令人叹而观止,此亦齐国得以称霸的重要原因。
在军事方面,管仲亦有深刻之见解,他曾说道:“为兵之数,存乎聚财而财无敌,存乎论工而工无敌,存乎制器而器无敌,存乎选士而士无敌,存乎政教而政教无敌,存乎服习而服习无敌,存乎遍知天下而遍知天下无敌,存乎明于机数而明于机数无敌。”这个主张又称为“八无敌”,即国家财力、工艺制造水平、器械、将士择选、政教、训练、情报和时机八个方面是决定军事力量强弱的关键。对于管仲而言,军事乃是一国综合实力的体现,军事上的胜负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并非单纯武力而已。
在军事编制上,齐国有常备军三万人,这在当时已经是不小的数目。但更惊人的是,齐国还建立了一支庞大的预备役部队,总数有十万人。这些人都要参加军事训练,平时也从事生产活动,在需要的时候则可以投入战斗。这样齐国可动员的军事力量达到十三万人之多,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此外,齐国还拥有八百辆战车。在春秋初期,各国的战车数量仍然较少。但是随着战争规模的日益扩大,战车的数量也开始急剧上升。
以上所述管仲之治国方略,并非一蹴而就的事。而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里所述的也只是蜻蜓点水而已。这位罕见的天才在许多方面的真知灼见,远远超越他的时代。特别是其经济思想,更远非常人所能理解。以至于后世的一些学者,对于《管子》一书中最深刻体现其经济思想的《轻重》篇抱以轻蔑之态度,如傅玄认为“《轻重》诸篇尤鄙俗”,叶适认为“尤谬妄者无过于《轻重》诸篇”。至19世纪末西方经济学东渐,《管子》的一些精辟见解才为人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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