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文化·吴越的宗教信仰与迷信习俗·祀鬼敬祖
吴越地区鬼灵信仰深,祀鬼敬祖习气很浓。早在唐代,即有“其俗信鬼神”(《隋书·地理志》)一说。鬼灵信仰起源于原始社会的万物有灵论。鬼的观念是后来的事。最早的鬼是怪兽。神鬼是人类对不可解释的自然界中怪兽的虚幻化结果。近代的吴越山区,仍有这种动物鬼怪,称山魈,俗称独脚鬼。其实是狒狒一类的动物。人死曰鬼,是很后来才有的。鬼灵信仰的内容非常庞杂。在吴越地区,祖宗崇拜和孤魂野鬼的祭祀,是最具特色和具有代表性的两个方面。
祖宗崇拜是宗法社会的产物。“慎终追远”、“极本反始”思想,是宗法社会遵循不二的铁律。吴越地区的祖宗崇拜习俗主要来源于北方汉人。自商周以来,北方人南渡吴越地区者络绎不绝,乃至成了江南地区的主人。北人南来时,为适应新环境、维护自身安全,多采取聚族而居方式。这些族,宗法势力很强。一般多有宗祠,祖宗崇拜之风,隆行不替。祖宗祭祀活动十分频繁,除了逢年过节要向祖先祭祀外,家中遇事都要向祖先禀告,请求祖先保佑和祈谢。由于地区的差异,吴越各地祭祖活动种类及仪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分宗祀、房祀和家祀三大类。宗祭分一年一度的春秋两大祭和几年一次的“摆祭”。一般由族长主祭,在宗祠进行,较隆重,有一整套祭祀制度。摆祭一般在正月初一至元宵节期间,多陈列族中公有之珍品,悬挂历代祖先遗像。房祭是按房派为单位的祭祀活动,一般分清明、冬至及正月三次。家祭以家为单位。四时八节,民间皆有祭祖活动。一般较简单,惟除夕夜和清明节隆重些。据余杭市风俗,除夕夜岁祭,又称“拜阿太”,其程序一般是这样的:除夕傍晚,祭祖活动开始。桌上供奉好酒好菜,点着两支蜡烛,桌前置一垫子。然后家中人员,轮流跪拜,恭请祖宗亡灵回家过年。过一会儿,开始烧纸钱。待纸钱烧尽,祖宗亡灵吃完后,开始撤仪式。拜完祖宗,然后全家可吃年夜饭。清明节祭祖,因适逢春天,可趁机到郊外踏青,故吴越之地十分热闹。扫墓者一般带些酒菜、香烛、纸钱等物,到坟前烧祭供奉,并为坟墓添工修整,以示上过坟,不忘祖宗,并求祖宗保佑。此外,有生忌祭,俗称“办羹饭”,一般较简单,但须有酒有肉。
吴越地区民间对孤魂幽鬼的祭祀也很频繁。祖宗是保佑下代子孙的善神,孤魂野鬼是害人的恶鬼,所以对它们也须小心侍候,不能得罪。所谓孤魂野鬼是指那些惨遭横死的或死后没有后代祀奉的鬼。吴越民间尤其怕横死的鬼,他们认为这些鬼心中有怨气,一腔冤愤,无处发泄,于是阴魂不散,常常作乱人间。如绍兴的“五殇”(吊死、跌死、烧死、淹死等)。对厉鬼的祭祀,历来受重视。旧时府、州、县及乡,都设厉坛祀厉鬼,列入政府祭典。民间一年之中有好几个鬼节,尤以七月半著名。七月半鬼节,道教称中元节,佛教称盂兰盆节。据说阴间每于这一日将鬼魂放出,任其自由五天,到十八夜收回。其祭祀方式,各地不同,大致有如下几道顺序:办野羹饭于野外僻静之地;做道场;演目连戏。目连戏是一种鬼戏,台上有许多鬼魂出现。因有消灾弥祸、祀鬼驱怪作用,故又称太平戏。在绍兴,演目连戏要从傍晚开始,到第二天早晨太阳出来为止,称“二头红”。看目连戏中间不能离开回家,说是鬼灵会跟到家里去的。组会向孤魂施舍;晚上放河灯。这有两层含义,一则是为了超脱鬼魂,二则为了送野鬼,以使它们不在人间作崇。因七月半是鬼节,所以吴越之地还有忌生育习俗。他们认为七月半夜生下的小孩是野鬼投胎,将来会干坏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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