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文化·大放异彩的少数民族文学·维吾尔英雄史诗《乌古斯传》
《乌古斯传》是流传在古代维吾尔族人民中间的一部散文体英雄史诗。现存唯一的回鹘文写本藏于巴黎国民图书馆。法国学者伯希和认为,《乌古斯传》原写本大约完成于13至14世纪时的新疆吐鲁番地区,用回鹘文写成。现存巴黎本则是15世纪左右在今中亚七河流域某地抄写成的。根据抄本的语言特点,反映出该本的抄写者应为操古代克普恰克语(与现代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相似)的人。
《乌古斯传》记述了英雄乌古斯一生的不平凡经历和光辉业绩。史诗中的乌古斯可汗及其周围的伯克(尊称,即“老爷”)们,是作为古代部族或部族联盟的象征被描写的。它按其内容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乌古斯的诞生与成长,直至获得可汗称号;第二部分叙述了乌古斯的征战活动,并把征服的土地分封给儿子们。有关乌古斯的故事,在14世纪波斯拉施特《史集》里也有记述,只是将乌古斯变成一个从事伊斯兰圣战的英雄。此外,17世纪中亚史家阿布勒哈孜的《突厥世系》等著作中亦有记载。《乌古斯传》里留存着很多萨满教观念与习俗。如乌古斯的两位妻子,一出现于从天而降的蓝光中,一出现于湖水中间的树窟窿中。这暗示了他的妻子分别是天神、树神所赐。另外史诗最后以杆代树祭祀天神的仪式等,全是萨满教苍天崇拜和树木崇拜观念的表现。乌古斯可汗征战前下诏令说:“让苍狼作为我们战斗的口号”,而且在征战的每一个关键时刻,苍毛苍鬃大灰狼就会出现,在前面引路,于是乌古斯他们便所向无敌,无往不胜。这又是古代维吾尔人原始的狼图腾崇拜的反映。关于乌古斯的六个儿子名叫“太阳”、“月亮”、“星星”和“天”、“山”、“海”,显然和古代维吾尔人民的创世神话有关。《乌古斯传》虽为散文形式,但有些地方也夹杂着韵文部分,句子之间有很强的节奏感。它在特定曲调的伴奏下,应是可以吟唱的。《乌古斯传》是现存不多的古代维吾尔族前伊斯兰文化时代的文献之一。它对研究古代维吾尔族的历史、人文、文学和语言,具有珍贵的价值。早在19世纪初期,国内外学者便开始翻译、研究《乌古斯传》。我国于1980年出版了耿世民先生的汉译本《乌古斯可汗的传说》,并刊有维吾尔新文字字母的转写、译者的长篇《导言》、注释和词汇表。1986年,耿先生又同马坎合作,将汉文本译为现代哈萨克语文本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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