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文化·草原艺海拾贝·史诗《格斯尔可汗》
《格斯尔可汗》是一部蒙古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集体创作的具有人民性和艺术性的长篇英雄史诗。长期以来,这部史诗一直流传在我国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等省区的蒙古人民之中。在国外,则流传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和布里亚特自治共和国。
《格斯尔可汗》有韵文和散文两种版本和手抄本。著名的有《岭·格斯尔》、扎扬库伦本《格斯尔》、布里亚特《格斯尔》和卫拉特本《格斯尔》等。1716年散文体《格斯尔可汗传》七章首次在北京印行,流传甚广。
蒙文的《格斯尔可汗》与藏文的《格萨尔王传》是具有联系的两部作品。从两部史诗的故事情节看,蒙古族的《格斯尔》和藏族的《格萨尔王传》的主要人物和某些故事情节都可以彼此对应。
例如,蒙古族和藏族史诗中的主人公格萨尔都是天神之子,他们都是为降服妖魔而降临人间的。再如藏族的《霍岭大战》和《抗击锡莱高勒战役》分别是这两部史诗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大致是妖魔来抢格萨尔(格斯尔)的妻子珠牡(朱慕高娃),人民生灵涂炭,疮痍满目,男女老幼同仇敌忾,保卫家乡。因超同(楚通)叛变,岭国失守,格萨尔(格斯尔)回到家乡,以勇敢的战术和机智的韬略,战胜了敌人,夺回了领土。从中心思想看,这两部史诗都热情洋溢地歌颂了正义的战争,抨击了社会的和自然的恶势力,表达了人民群众渴望消除灾难,创造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表明这两个民族密切的文化交流。
《格斯尔可汗》具有多种认识价值。
首先,《格斯尔可汗》用艺术手法反映了蒙古族的社会现实,表达了蒙古族人民的社会理想。从蒙古族的社会历史看,它经历过从氏族制向奴隶制,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漫长历史时期。尤其11世纪至12世纪,蒙古地区完全陷入了互相攻劫、扰乱不安的状态。蒙古民族为了赢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的、自然的恶势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这种社会的、自然的恶势力是以“蟒古思”的形式出现的。这是一个幻化出的贪得无厌、残害众生的魔鬼形象。这个形象的出现,符合蒙古民族传统的思维定势。英雄格萨尔是镇压魔怪的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为救护生灵而生,为征服魔鬼而战,他除暴安良、反对掠夺,浴血奋战,保卫乡土。这部史诗通过对格斯尔的歌颂,反映了蒙古人民对分裂状态的厌恶,渴望有贤明的君王治国安民,建立一个安宁国家的强烈愿望。
其二,史诗《格斯尔可汗》反映了蒙古民族的原始信仰,具有民俗学、民族学的价值。萨满教是蒙古民族的原始信仰之一。萨满教具有鲜明的民族部落宗教的特点。按照蒙古族的萨满教观念,崇拜天地山川、日月星辰。苍天腾格里是至高无上的神祗,是生命的源泉,是一切恶魔的仇敌。格斯尔诞生之前,众飞禽和三百多种不同语言的生灵齐聚在理想的敖包上,穆阿·古优喜天神、唐布天神和粤阿·洪吉特山神预卜了格斯尔的诞生,而他的父亲就是山神。在这些神身上,体现着蒙古族人民的意识形态、宗教观念、民族精神。
格斯尔同妖魔、魔鬼作战时,双方常常借助风神、雷神、山神、地方神,并且大施法术。史诗里认为,人的肉体和灵魂可以分离,肉体可以死亡,灵魂却永远存在。对这样的史前灵魂观念,史诗有非常具体、非常形象的描写。例如格斯尔的大兄——大将扎萨在黄河之滨阵亡,朱慕高娃便把他的灵魂放进大雕的肉体,使他借尸还魂。十二头妖魔的灵魂分别寄托在黑牦牛、妖鹿和黑蜣螂的身上,这同样反映了古代蒙古人民的宗教观念。这种关于灵魂观念的具体形象的描写,具有一定的文献价值。
其三,《格斯尔可汗》具有不朽的艺术价值。这部伟大的史诗是在神话传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史诗洋溢着理想主义的色彩。鲜明的理想主义色彩集中体现在故事情节的推进和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史诗的情节是曲折离奇的。在锡莱河大战里,格斯尔的神将包达齐在千钧一发的时刻,能用神火葫芦喷出神火。格斯尔的爱妃可使变为驴的格斯尔恢复成人。这样的情节大开大阖、大起大落,具有瑰丽的幻想色彩。在人物塑造上,史诗中的人物也是神化的。格斯尔的三十名勇士和他的妻子就具有超人间的智慧、本领和力量。有的能未卜先知,有的能起死回生,有的能变幻身形,有的能精通动物的语言。格斯尔更是具有神力的人物,他的身形可以变化万端,在锡莱河战役里,他就化身为孤儿,深入虎穴,施展法力,毁掉了三个可汗的长寿白神石,置敌于死地。这些神奇变幻的描绘,往往有着很强的艺术魅力。作品借助神话的神奇手法,但又与神话不同,这种神力只是为辅助和渲染人物形象而存在的。格斯尔食人间烟火,具有七情六欲,他是活脱鲜明的人物形象。以幻想来描绘英雄,崇拜英雄的勇敢和力量,这是蒙古民族传统的审美观念的反映。在蒙古族供奉的神祗里,有一位叫巴特尔·腾格里的力神。游牧民族在长期的与自然、社会的恶势力的搏斗中,“力”便成了衡量人格的最高水准,这就使史诗充满雄浑激昂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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