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文化·多种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萨满教信仰及其文化
萨满教原是我国东北边疆及西伯利亚各民族的信仰,后渐次延及我国北方各民族以及朝鲜北部。古代游牧在伊犁等地的乌孙和统治过新疆的匈奴都信奉过萨满教。公元前1世纪,萨满教在天山南北各地仍很流行。至今,这里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民族中仍遗存着萨满教的观念和习俗。
萨满教是一种原始的多神教。在“万物有灵论”观念的基础上,萨满教认为世界分为三界:上界是上方蓝天,诸神所居;下界是下方暗地,鬼魔所居,地面为中界,“人类之子孙所居”。它与其他原始宗教一样,依然保留着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它的宗教行为最为明显的是萨满进行的巫术。萨满通过巫术在人类与上下两界之间起媒介作用,疏通三界。
自然崇拜首先表现在对天地日月的崇拜上。《汉书》记载:“匈奴俗,岁有三龙祠,祭天神。”维吾尔族英雄史诗《乌古斯传》的最后,有立四十尺庹长的木杆,杆顶拴金银鸡,杆下挂黑白羊祭天神场面的描绘,与古代蒙古族及近代满族以神竿悬肉献祭异曲同工。作为哈萨克族重要祖先的乌孙、康居人每年要宰马举行祭太阳神的活动。每当新月初升,他们就要祭月:女子面向月亮跪下,男子对月肃立,双臂伸直,手心向里,向月亮祷告。自然崇拜的另一表现是对风雨(雪)雷电的崇拜。信仰萨满教的古代维吾尔人把白雪看作是天神给人间的恩赐,是吉祥的征兆,预示着来年的丰收和万事如意,因此对白雪格外尊崇。至今,每年下第一场雪那天,他们要过雪节,进行庆初雪的游戏和举行晚会。古代蒙古人认为打雷是天叫。一碰上打雷就要丢掉牲畜、财产逃避,要到第二年才返回原地。对高山大河、对树木的崇拜也是自然崇拜的一种表现。《突厥语大辞典》卷三提到:“异教徒(此指萨满教徒)……还把所见到的各种庞然大物——高山、大河和高大的树木称作神,对它叩首膜拜。”古代蒙古人每年祭敖包时,就含有祭地、祭山河等内容。卜古可汗是维吾尔族传说中的先祖,虞集《道园学古录.高昌王世勋之碑》等书都载有卜古可汗是树瘿所生和人们对树木顶礼膜拜的情节。
新疆古代一些信仰萨满教的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古突厥的旗帜上绣有金色的狼头。维吾尔族古典文学作品中,常用狼来比喻英勇善战的男子。迄今为止,狼依旧被维吾尔、哈萨克族人看作是吉祥,是勇敢的化身。他们把狼的踝骨收藏在身上或拴在孩子脖子上,为自己和孩子祈福禳灾。乌孙、康居人曾以猫头鹰作为氏族部落的图腾。他们把猫头鹰的头、爪和羽毛带在孩子帽上或挂在房间里,以避祸取福。柯尔克孜族的先祖黠戛斯人的图腾是雪豹,牛也是崇拜对象之一。
萨满教认为世界上一切人和事物都有灵魂,而人的灵魂在死亡时离开肉体,生存于地面上的子孙及诸神之中,只是不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罢了。在这些繁杂的灵魂中,其中以生前出类拔萃的,曾起过举足轻重作用的祖先之灵魂为萨满教崇拜的主体。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会成为人们的守护神。这种观念构成了他们的祖先崇拜。《汉书·匈奴传》称:“五月,大会龙城,祭其先、天地、鬼神”。这是匈奴人每年春季一次的祭先祖活动,古代新疆信仰萨满教的其他民族也与此同俗。乌古斯可汗、玛纳斯分别是古代维吾尔、柯尔克孜人所崇拜的先祖英雄,因而在史诗中分别让他们不同于凡人,使他们神化,具有神性。现今南疆仍盛行的对“圣徒”、“圣墓”崇拜的麻扎朝拜,可以说是以伊斯兰教为外衣的古代萨满教祖先崇拜的继续和发展。
在萨满教中,萨满是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巫师,是人神之间的“使者”。这些萨满会治病,会算命,也会施行变形术,有许多超常的本领。因此,他们在信仰萨满教人们的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威望,连酋长和首领也常让他们随侍左右。萨满进行巫术时,伴有歌舞。至今,维吾尔、哈萨克、锡伯等民族中都留存着萨满歌舞。不久前在锡伯民间发现了锡伯文《萨满歌》(俗称《萨满舞春》)一书,是清光绪十年(1884)由尔喜萨满手抄的。《萨满歌》共二册,它以诗歌的形式记录了锡伯族萨满教的仪式和内容,为研究萨满教的起源、发展和萨满文化等提供了珍贵的资料。历史地看,有的萨满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认识水平和思想愿望,表达了人民的心声,具有明显的社会意义。下面的古代维吾尔族萨满歌正是在悼念一个英雄好汉的同时,发泄着对那个世道的愤懑之情:
你呀,你呀,你这个世道,
你何曾发慈悲,哪怕很少,很少!
那么响当当的英雄好汉啊,
也被你送入了土地的怀抱,
啊,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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