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文化·马背上的民族·马术
在茫茫的草原上,蒙古民族向以能骑善射著称。据史载,“他们不鞍而骑,大弓长箭尤善射”。《元史》亦载:“元起朔方,俗善骑非射。”过着“毛毡帐裙”的传统生活的草原牧民比起农业民族恬静安适的田园生活来,更富有强健雄浑的韵味。
马术是内蒙古草原区域特有的马上竞技表演项目。《内蒙古纪要》云:“马术,上体垂直,膝下向后方稍曲,无论若何运动,仅上体稍动,下体之位置全然不变,策马而驰,则直立鞍上,腰下及鞍,终纵日马上亦无倦容。”草原牧人自幼与马结下了不解之缘,能在马背上进行各种活动。时至清代,马术比赛在北方各民族中广为开展,形成了峥嵘一世的体育高潮,竞技的形式因地而异。有单人单马、单人双马、单马双人、多人多马等多项表演,其中包括马上投掷、马上横撑、携手直立、侧方隐蔽、单腿站立、马颈倒立、飞驰跃马等高难动作。表演人荡身驰骋,令人惊叹不已。蒙古族妇女的骑术也很高超。《绥蒙辑要》云:“妇女亦与男子同,受乘马之教养,其技术不亚男子……”其体态之灵活、动作之敏捷,使人惊叹不已。
《清稗类钞·宴塞蒙古》刊载了清乾隆皇帝在秋八月巡幸木兰观看蒙古人表演马术的情景:
一曰诈马,选六七岁以上幼孩,文衣锦袍,衔尾腾骧,散鬣结发,不施鞍辔,而追风逐电,驰骋自如,别树大纛数里外,先至者受大赏……一曰挑驯名马也。 凡达之产,初入牧群,不受羁控者,蕃王子弟,辄执长竿,携彩素,或跃而登,或超而过,罄控酣呼,疾如风雨,必使调良马驯习而后已,逸群奔,驭之者愈众,剽悍神勇,颇为壮观。
这里所谓“诈马”指的是赛马。赵翼《檐曝杂记·蒙古诈马戏》中则指套马:
诈马及其长技也。其法,驱生驹之未羁鞫者千马群,令善骑者持长竿,竿头有绳作圈络,突出驹队中,驹方惊,而持竿者已绳系驹首,舍己马跨驹背以络络之,驹弗肯受,辄跳跃作人立,而骣骑者夫以两足终不下,须臾己络首,而驹即伏贴矣……
这里描述了套马的惊险场面,马被套住后,牧人需紧握套马杆子,否则就会被它挣脱,甚至把牧人甩下来,牧人套住马,给其备上鞍乘骑上去。马仍旧不驯服——抬蹄、尥蹶子,往其它马腹下乱钻,骑手要两裆夹住,用尽力气鞭笞马的臀部,直到马伏贴为止,其技艺非常高超。
居于草原区域的蒙古族最喜赛马,堪称为“男儿三技”之一。其赛马分快马赛、走马赛二种。
快马赛
快马赛主要比马的速度,一般为直线赛跑,赛程一般为二十、三十、四十公里,先达终点为胜。群众性的赛马活动,只需要选择平坦的草原。旗、县的赛马活动,由于不受场地限制,一般都不分组,几十名骑手同时起跑。有的旗、县也分组,一般以五至七匹为一组。赛奔马一般不备鞍子,备鞍子的只是少数。参加跑马赛的一般为儿童。据《绥远概况》载:“……使壮者为骑手,均在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
走马赛
走马赛,主要是比赛马步伐的稳健与轻快。走马与跑马不同,跑马是狂奔,马的前后蹄同时前进,走马是走,马的前后蹄交错前进。决不能奔跑。《内蒙古纪要》云:“惟鄂博(敖包)祭日,必在马群中精选良马而乘之,是名“走马”,并以娴骑术者,控策以竞走,借以博得王公之名誉奖焉。”走马赛的骑手一般都是成年人,特别讲究“压走马”。参赛马数一般不受限制。
赛马前,牧人要驯马,有熟练的驾驭马的技能。古代蒙古族缓步以马,疾驰以马,射猎以马,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养马经验。其养马之法为“控马”,此在《夷俗记》里有详载:
凡马至秋高则甚肥,此而急驰骤之不三舍而马毕死矣,以其膘未实也。于是则其优良者加以控马之方,每日步行二三十里,俟其微汗,则絷其前足,不令其跳蹈踯躅也,促其御辔,不令其饮水啮草也。每日午后,控之至晚,或挽控之,至黎明散之牧场中,至次日又复如是。控之至三、五日或八、九日,则马之脂膏皆凝于脊,其腹小而坚,其臀大而实,向之青草虚膘,至此皆坚实凝聚,即尽力奔走而气不喘,即经阵七、八日不足水草而力不竭……
所谓控马,即控制其饮食、饮水、适当让其步行,去掉虚膘,以使马身瘦有神,耳如竹削。
赛马比赛平时举行,更隆重的是盛大的节日时举行。歌手们唱起传统的《冠军马赞》:
奔腾而来它是冠军之骥,
纵身窜出时它是原野之鹿,
如箭飞来时它是流星,
超越群马时它是野马……
“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只听马蹄杂沓,只见烟尘滚滚,骑手风驰电掣般飞向遥远的天际,此时观者云集,目注神驰,欢声笑语,高潮迭起,奔马驰骋在遥远的天际,奔马更驰骋在牧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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