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宋明儒学的政治思想方向·天下为公非一姓之私也
对君主问题有卓越阐发的是晚明的三大儒: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
黄宗羲,号梨洲,他从人各自私自利的人性出发,论证了君主把天下变成一家之私的实质。他尖锐指出:“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家,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明夷待访录·原君》)虽然古人人性也各自私自利,但古代的君王能把个人的私利与天下人的私利协调一致而成天下之公利。他们“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同上)。因而那时人们都不去争夺皇帝的地位,有些人甚至逃避做皇帝。现代的君主就不同了,他们以自己为主,以天下为客,在没有得到天下之前,为博得 一人的产业,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并大言不惭地说,这是为“子孙创业”。当得到天下之后,又敲剥天下人的骨髓,离散天下人子女,以满足他一个人的淫乐,并把这作为理所当然,说:这是我的产业的花息。所以黄宗羲认为,君主是天下不得安宁,天下大害的根源。(参见《明夷待访录·原君》)黄宗羲对君主私天下的揭示是深刻的。他无不感叹地质问道:“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同上)
在揭示君主私天下的基础上,黄宗羲对君臣关系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做官应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对于那些昏庸无道的君主,为臣下的不应盲目顺从,君叫臣死,不死不忠是不对的,而应“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以君主之形声强我,未之敢许也,况于杀身手”(《明夷待访录·原臣》)。黄宗羲以民众是否幸福为标准,对治乱进行了重新解释,“盖天下之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民众幸福,则为治,遭到不幸,则为乱。“桀纣之亡,乃所以为治也”(同上)。所以“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同上)。黄宗羲提出为臣之道应以天下黎民苍生的忧乐为己任而不应以皇帝之一家一姓为忠心。黄宗羲的君臣论,既是对孟子君臣论的继承,又是超越,尤其是对汉以来被宗儒所提升为天理的“君为臣纲”的彻底否定。
正是从以上认识出发,黄宗羲提出“限制君权”的主张。他提出恢复古代的宰相制度,使宰相可以与皇帝“同论可否”,可以同皇帝一起批阅重要文件,这是对君权一个很大的限制。他还提出以学校监督王权,把学校办成判断是非的中心:“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明夷待访录·学校》)他还提出设方缜以革分封和郡县制之弊。黄宗羲的思想明显带有经世致用的事功倾向,这是对先秦儒家“开物成务”、“利用厚生”“外王”之学的承继。
顾炎武用“国”和“天下”两个概念以区别一家一姓的王朝和属于“匹夫”的天下。他认为:“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区别何在呢?“易姓改号,谓之亡国”,“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亡国是亡一家一姓的王朝,而人伦沦丧、相互残杀是亡天下。保国的事情,是君和臣下那些肉食者谋划的事,而保天下的事情,则天下匹夫人人有责(《日知录》卷一三,《正始》)。顾氏把家国和公天下加以区分,其深刻寓意是让天下百姓为自己的天下之利负责,而不必为利天下的君主效力,为了保卫自己的天下,对有害天下的君王可以采取必要的行动。
对君民关系,顾炎武提出“平民君主”的思想。他认为,君是为民而设立的,所以“班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其价值和作用是平等的,而绝非为了显示他们的高贵。从“代耕而赋之禄”的意义上说,班禄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的价值和作用也是平等的,不是设无事可做的班禄,所以说:“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日知录》卷七,《周室班爵禄》)
为了限制君权,顾炎武提出两项主张。一是“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就是对地方官“予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亭林文集》卷一,《郡县论》)。其中“设世官之奖”,是“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任是职者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其初曰,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又三年,称职封父母。又三年,称职玺书劳问。又三年,称职进阶增禄,任之终身,其老疾乞休者,举子若弟代”(同上)。“寓封建之意于郡县”,其基本精神就是把人财之权交给地方、并且任用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对称职的地方官给予奖励,如十二年内均称职,则终身享受此职并可以世袭。限制君权的第二项主张是寓政于宗法之中。基本思想是“一家之中,父兄治之;一族之间,宗子治子”。如有不善的事情发生,在家族内以家法族规就解决了,如有不服从家族教化的就送之官府,这样就能达到“天下之宗正,各治其族,以辅人君之治”(参见《日知录》卷六,《爱百姓故刑罚中》)。顾炎武限制君权的主张为后人以“宗族组成国族”提供了可参鉴的材料。
王夫之在对待君主问题上比黄宗羲和顾炎武温和些。他认为天下之乱起于尊卑上下的等级制度遭到破坏,君不君、臣不臣,“视天子若亭长”,“天子之下至于庶人无堂陛之差”(《读通鉴论》卷二九,卷八),从而监贼蜂起,犯上作乱。基于此认识,王夫之提出“尊君”。他认为“原于天之义,则不可无君臣”(同上,卷一一),“人不可一日而无君”(同上,卷一九)。但天下的君主应是“后治而先学,贵德而贼功,望之天下者轻,而责之身心者重,故耄修益勤,死而后已”。“为已者功不欲居,名不欲立”(同上,卷二二)。这样的君主实则是以“天下为公”的君主。所以王夫之的尊君实质上一方面要维系“天子之位”这一“治统”,同时也是维系“圣人之教”的“道统”;另一方面是主张“公天下”。他认为“秦私天下而力克举,宋私天下而力诎”,私天下不是短命就被外族入侵。所以历史的结论是“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同上卷末,《叙论一》),“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黄书·宰制》)。这个结论是具有超越性的,天子之位的设立是治理天下的需要,是利天下的需要而不是为一家一姓之私。把天下当成一家一姓之私,历史证明也不会长治久安。
正是从“公天下”出发,在君臣关系上,王夫之虽主张尊君,但反对愚忠。他对忠的解释是“心之自尽”。忠就是心不被利欲所侵害,不被物欲所迁引,内心存诚。王夫之虽主张尊君,但又主张易君。对以“一人之私”“废天下之公”而不为天下人所奉戴的君主,王夫之斥之为“天下之罪人”(《读通鉴论》卷二九)、“正名器独夫”,应当换掉。“人无易天地、易父母,而有可易之君”。王夫之盛赞商周革命,认为商周之治,“俾可久成数百年之大法”,其盛德“谁能当此乎?”(《周易内传》卷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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