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地君亲师—宗教与祭祀·儒学宗教祭祀的深远影响·维系封建宗法文化
儒学祭祀的宗法性、神道设教的观点对中国文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祭祀来体现宗法制度,巩固宗法制度,宣扬上下尊卑的等级思想是儒学祭祀的一大特色。尽管秦汉以后,受生产力发展和激烈的社会变革的影响,西周春秋时期那种典型的宗法制度已难以维持原貌,严格的宗法体系已不复存在,但宗法思想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始终顽强地表现自己,久盛不衰。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汉末的强宗大族,还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制度,还是宋以后的宗族制度,无不体现着宗法精神。在祭祀中一直被强调的血缘关系、君权至上、尊卑有序、伦理道德等等,无一不是对儒学宗法性宗教祭祀观念的继承,并成为维系封建社会组织形态的一种粘合剂。神道设教的观点,使后人重视现实人生,淡漠宗教观念,信神信鬼往往出于功利动机,在民间更表现出可有可无的倾向,往往有事就拜,无事则罢。它使人们免于西方那种宗教即是国教,政教合而为一的国家所走的癫狂、虚妄的人生之路,持之以恒的则是积极入世的现实生活态度。“敬天法祖”的祭祀活动,更是历朝统治者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的最佳方式,它作为体现中国人的价值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从未中断过。“敬天”为虚,“法祖”为实。“天”是用来吓人的,祖先崇拜才把教化落到实处。整个封建社会的人们都把“慎终追远”、虔诚地祭祀祖先作为自觉的思想和行为,它起到了加强宗族内部、家族内部的团结,使下不敢犯上的约束作用。孝与忠又是紧密联系在一块的,孝的目的还在于要表现对君的忠,“事君不忠,非孝也”(《论语·为政》)。汉代统治者“以孝治天下”,唐玄宗搞御注《孝经》,清代法律“不孝入罪”,其目的都在于要求人们由孝入忠。忠孝的观念通过祭祀深入人心,尽管它是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一部分,被统治者利用,甚至被统治者发展为愚忠愚孝,但不可否认,忠孝道德所呈现的积极层面终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由它而来的“孝敬父母”、“忠于祖国和人民”的观念迄今都还在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社会公认的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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