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贤与能—选举制度·儒家选贤与能的思想
在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首领由部落成员民主选举产生。进入奴隶社会后,随着私有制的确立,财产与权力紧密地结合起来了,世袭制度遂取代了原始的民主选举制度。夏、商两代的奴隶主贵族按照宗法血缘关系,把权力的一部分分给自己的亲属,而国君和宗室贵族都是实行世袭制,只是君主的家臣可以在平民中挑选,这就是所谓的“世卿世禄”制度。到了西周时期,天子、诸侯、卿、大夫仍然实行世袭制,大夫以下的基层职务才从“士”里挑选。根据《周礼》的原则,奴隶主贵族按“亲亲”关系进行分封,任用官吏的范围是“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左传· 宣公十二年》),这就是所谓的“举亲故”。由此可以看出,在儒家学派产生之前的奴隶社会,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至上原则的,政治权力的分配,仅限于奴隶主阶级内部。
春秋时期是中国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周天子的统治权威丧失殆尽,“世卿世禄”制再也难以维持下去,人的作用和价值开始受到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各诸侯国君不得不考虑起用新的、甚至是没有任何贵族家庭背景的人才处理国事。春秋时期的“五霸”,可以说无一例外地利用了一批新的人才方成就了霸业。如齐桓公令乡长“修德进贤”(《国语·齐语》),他不念旧恶,不拘亲疏,起用了管仲等一批贤才,终于成为春秋时的第一位霸主。在蔡丘集合诸侯的盟约中也载有“尊贤、育才,以彰有德”(《孟子·告子下》)的誓词。这就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尚贤”政治。
孔子“举贤才”主张
儒家继承了这种“尚贤”“育才”的思想,并以此作为“选贤举能”的思想基础。孔子是第一个把“尚贤”政治加以合理解释的人。他在讨论为政时明确提出“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论语·子路》)三项主张,接着又进一步说明“举贤才”应“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孔子这里所指的“贤才”,显然不再限于奴隶主贵族耳目所及的范围,而是包括平民在内的。考虑到孔子在教育对象上“有教无类”的主张,这一说法应该不会有多大差误。就此看来,孔子“举贤才”的主张已开始突破了“周道亲亲”的贵族血缘关系的限制,向平民特别是“士”阶层打开了政权的大门。从“举亲故”到“举贤才”的过渡,标志着中国古代选举制度的第一个重大转变,是一大历史进步。“举贤才”的思想使儒家“选贤与能”思想从一开始就奠定了“平等”的基础,实在是功不可没。
孔子所要“举”的“贤才”究竟以什么作标准呢? 统而言之,就是他培养人才的标准:德才兼备;要而言之,第一,要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这也是整个儒家一贯的主张,与他们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都是并行不悖的。孔子认为“贤才”具有道德修养是首要条件,因为这是从政的根本。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儒家推行德政的理想,必然要求从政者首先要有仁德。所谓“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甚至认为:“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同上),都是就强调德的重要性而言的。孔子把仁德看得高于一切,至上至尊,“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同上),“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这就奠定了德在中国历代选举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第二,要有出类拔萃的才能。孔子的“贤才”观,完整的表达应该是他所说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就是要求人才应该具有远大的政治志向和抱负,按照高尚的道德准则行事,依靠“仁”的力量去感化别人,熟练地掌握各种知识和技能,具备各方面的才干。这就是说,“贤才”除了要有高度的道德修养,还必须有才。这里的“才”,按照孔子的有关论述,大抵不出知识与能力二端。
孔子特别强调应把学识作为衡量“贤才”的重要标准。他深有体会地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必要的历史知识对人才鉴往知来非常有用,这是为政者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如果把没有学识的人选举出来,授以重任,等于是“贼夫人之子”(《论语·先进》)。孔子主张一个人要想成为“贤才”,就必须“敏而好学”(《论语·公冶长》),“学而不厌”(《论语·述而》),“学如不及,犹恐失之”(《论语·泰伯》),“博学于文”(《论语·雍也》)。其“文、行、忠、信”四教中的“文”,便指对各种文献知识的了解。尽管有人讥讽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论语·子罕》),他仍然坚持“君子不器”(《论语·为政》)的观点,认为有德有才的“君子”应该是无所不通,不能像器皿那样只有某一种用途。所以后儒有人曾说,一事之不知,儒者之耻。
孔子“举贤才”的目的是要求贤者治国、平天下,因此他认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才能。当其弟子子贡问“何如斯可谓之士矣?”他回答说:“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他认为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即便是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他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这就是说,优秀人才必须是学以致用,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从政者要有治国安民之术,做到“使民以时”(《论语·学而》),“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
假如撇开孔子所主张的德、才的具体内容不论,他的德才兼备的“贤才”观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主张。孔子以后的历代统治者,不管他们实际上做得如何,但大多在表面上坚持了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因此孔子的选才标准不仅开了儒家选举思想的先河,而且奠定了中国古代选举制度有关人才标准的基础。
选举人才的前提是识别人才,孔子对识别人才也是非常重视的。他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那么如何去识别人才呢? 孔子有一套自己的办法。他认为最基本的方法应该是通过全面、深入、直接地观察获取第一手资料。他说:“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论语·为政》)“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论语·里仁》)……对人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地观察,甚至观察其交友之道也可以知人:“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侫,损矣。”(《论语·季氏》)
此外,孔子认为还要通过调查来获得各方面对人才的反映,并要加以分析,甄别。如《论语·子路》有孔子与门徒子贡的一段对话: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 子曰:‘未可也。不如其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在孔子看来,“乡人皆恶之”,自有其原因,即使真的不好,也要查个究竟;“乡人皆好之”也未必说明其十全十美,或许还是“德之贼”的“乡愿”呢。因此他主张:“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论语·卫灵公》)只有通过详细的调查了解,才有可能真正认识一个人。
在选举的方法上,孔子主张举直抑恶。他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意思是说,把正直的人选举出来,放在邪曲的人之上,百姓就服从了,反之百姓就会不服。不仅如此,把正直的人置于邪曲的人之上,还能使邪曲者向正直人学习,从而也变得正直起来,所以孔子又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论语·颜渊》)子夏认为孔子的这种选举方法意义重大,他解释说:“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同上)可见孔子选举人才的价值取向,这也是他“举善而教不能”(《论语·为政》)思想的具体化。
孔子对知贤不举甚或压制人才者深恶痛绝,如鲁国大夫臧文仲明知柳下惠贤良,却不举荐并让他做官,孔子为此气得大骂臧文仲是“窃位者”(《论语·卫灵公》);与此相反,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由于文子的推荐和文子一道做了国家的大臣。孔子听说后便称赞公叔文子不愧被谥为“文”(《论语·宪问》)。当他的门生子游做了武城宰后,孔子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女(汝)得人焉尔乎?”(《论语·雍也》)这说明孔子对选举人才是何等地重视。从政治角度看,选贤任能关系着国家的盛衰兴亡,这可以说是儒家学派的共识。在春秋战国时期,士阶层要走上政治舞台,没有一定的选举形式是不可能的。在孔子看来,国君要想一统天下,或巩固政权,就必须取得贤才的支持,而要网罗贤才,首先就要求国君善于发现和选拔他们。所以鲁哀公问政,孔子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在选臣”(《史记·孔子世家》)。不过,仅靠国君去去发现人才、选拔人才,毕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孔子才对荐举贤才如此重视。可以说,选与举的结合就是孔子理想中的人才选举方式,这是儒家积极入世、实现治国、平天下政治理想的必由之路。因而儒家学派从它创立之初,就把选举制度作为一件大事而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孟子“唯贤是举”主张
孔子曾颇有感慨地说:“才难,不其然乎?”(《论语·泰伯》)认为人才不易得。孟子继承和发挥了孔子的人才思想,说:“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孟子》)正因为人才不易得,所以孟子特别珍惜人才,他主张对贤才一要“养”,二要“举”。他说:“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孟子·万章下》)又说:“悦贤而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为悦贤乎?”(同上)孟子继承了孔子举贤不论贵贱、不问地位的思想,认为下层人士往往有大贤。他举了一系列例子加以说明:“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膠膠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士。”(《孟子·告子下》)这种唯贤是举的思想是十分可贵的。
孟子特别敬重推荐贤才之举,认为荐贤者本人就是
贤者,故此他对“进不隐贤”的柳下惠深表赞赏。孟子也象孔子那样主张以礼义治天下,在人才选举方法上也不例外。他说:“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孟子·万章下 》)在孟子看来,君子正,天下就能得治,因此国君和贤人的行为应为天下的表率,而国君任用贤人也必须符合礼义,以德性出众为取舍标准。
荀子“尚贤使能”主张
荀子对于人性的看法虽与孟子的“性善论”相反,但
他也继承了孔孟有关选贤任能的思想。荀子认为人才乃政治存亡之本,是否善于选择贤才决定着统治的成败。他说:选举贤才是“王霸、安存、危殆灭亡之具也。善择者制人,不善择者人制之;善择之者王,不善择之者亡”(《荀子·王制》)。把选举贤才提到如此的高度来认识,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多见的。因此荀子不仅反复强调“尚贤使能”“选贤良”,而且主张“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把“德”与“能”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坚持了儒家德才兼备的用人传统。至于选举人才的方法,荀子说:“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又说:“权谋倾覆之人退,则贤良圣智之士案自进矣。”(《荀子·王制》)把荀子的选举方法和孔子的“举直错诸枉”之法加以比较,自不难看出二者的一脉相承之处。
秦汉之际的儒家选举思想比较集中地体现于《礼
记》一书中,该书假托孔子之口,提出了一些选举主张。
首先是把尊贤举贤作为立政手段,提出“尊贤为大”,并把尊贤列入治国安邦的“九经”之内(《礼记·中庸》)。并指出:“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蒲庐也。故为政在人。”(同上)这就把举贤用人同政权的得失、国家的兴亡紧密地联系起来了,不失为一种远见卓识。《礼记》认为,只要为政者“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惠民,刑不试而民咸服”。正是在这种举才兴邦、荐贤为政的思想指导下,《礼记·礼运》明确提出了“选贤举能”的著名观点,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选举制度的理论基石。
《礼记》把“举贤而容众”作为儒家的优秀品行之一,号召“儒有闻善以相告也,见善以相示也”(《礼记·儒行》)。只有不隐贤并及时加以举荐,才是儒家的本分。与此同时,《礼记》认为,选贤举能只是一种义务,不能贪图回报,求取富贵,谋取私利,而应以“利国家”为唯一目的。为此,选贤举能就要不拘一格,唯贤是举。为了把真正的贤才选举出来,不管他是否自己的亲属,甚至是否自己的仇人,都应加以推举。《礼记·儒行》云:“儒有内称不避亲,外举不避怨,程功积高,推贤而进达之,不望其报。君得其志,苟利国家,不求富贵,其举贤能有如此者。”这种“不避亲”,“不避怨”,唯贤是举的做法是很值得称道的,即使在今天,也不失为一大美德!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儒家的选举思想比之三代的宗法血缘制、世卿世禄制,是用人思想的一大进步,特别是不避亲疏、唯贤是举的主张更是难能可贵。但是,儒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主张通过渐进的办法来达到社会的改良,不主张彻底的、激烈的变革,因此他们的“选贤举能”的改革主张也是不彻底的。例如,孔子一方面主张“举贤才”,一方面又鼓吹“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强调“君子”与“小人”的对立;孟子、荀子等也都声称,只有符合他们提出的道德标准的人,才能成为能从政的贤才。所有这些,实质上还是给“选贤举能”划定了一个阶级的圈子,即由奴隶主贵族扩大到了“士”的范围,真正劳动人民出身的人是很难进入仕宦之途的。因此,儒家有关选举的主张不仅在战国时期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可能发挥重大作用,而且即便在以后儒学独尊的情况下也留下了选举制度上不可能客观公正的重大漏洞,更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长达几个世纪之久的“九品宗正制”的实行提供了理论依据。今天,当我们用历史的眼光审视儒家选举思想时,不能不特别指出它的这一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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