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本草纲目》之前的中药学·《新修本草》——中国第一部国家药典
在唐代,由于国家统一,经济发展,交通贸易发达,再加上西北少数民族的内迁,西域和印度文化的交流,使得中药数目不断增加,《本草经集注》难以符合当时的需求。于是苏敬在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向高宗提出编修本草的建议。经过两年工作,在公元659年编撰完毕。随即由政府颁行。这是我国政府颁行的第一部药典。它比西方最早颁布的政府药典——纽伦堡药典要早八百三十三年,因而是世界上最早的药典。它在世界医药史上占有一定地位。
《新修本草》共五十四卷。其中正文二十卷、药图二十五卷、图经七卷及目录二卷。书中载药八百四十四种,分玉石、草木、兽禽、虫、鱼、果、菜、米谷、有名未用九类。在编写过程中,为了广泛收集各地药物资料,政府曾通令全国各个郡县,选取当地道地药材,用以作为实物标本,进行描绘图样后送至长安。一些已被医界采用的外来药物如诃黎勒、胡椒、阿魏、安息香、密陀僧等都被收入书内。此书在编写过程中,一方面尊重前人劳动成果,如对《本草经》的文字,不加修改,保存原貌;另一方面广泛吸取人们的意见。如在书的序中提到载入药物的原则是“普颁天下,营求药物。羽毛鳞介,无远不臻;根茎花实,有名咸萃”,在药物应用方面则做到“详探秘要,博宗方书”,从而达到“本经虽缺,有验必书;别录虽存,无稽必正”,改变了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抄书陋习。此书图文并茂,注重中药的形态,便于学习及研究,且药图图经超过正文,在我国古典著作中惟此一部。另外,此书是国家组织二十三人的集体创作,并非个人劳动,这在唐代之前亦属罕见。
由于此书内容丰富,具有很高的学术及应用价值,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在国内外医药学领域内发挥着作用。唐朝政府将它规定为学习中医学的必修课程之一。流传全国达三百年。以后逐渐被宋代的《开宝本草》所取代。我国后世的著名本草书籍如《蜀本草》、《开宝本草》、《证类本草》、《本草纲目》等,都载有它的内容。此书传到日本后,也成为日本医学生的必读课本。日本官方还制订律令《延喜式》,规定读此书的期限为:“凡读医经者……新修本草三百一十日。”可见日本对此书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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