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学·沈学研究概况
沈家本对法律和法学近现化的贡献,在当时就备受推崇和称赞,他逝世时,北京法学界就誉之为“法学泰斗”。民国时期,法学界就开始对沈家本“会通中西”的思想和修律等活动进行研究,1933年商务印书馆印行的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用了较大的篇幅介绍清末修律和沈家本“会通中西”的法律思想,并高度赞誉沈家本是“深了解中国法律且明白欧美日本法律的一个近代大法家,中国法系全在他手上承先启后,并且又是媒介东方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杨鸿烈还认为沈家本主持修纂的《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自李悝以来,直到沈氏最新最进步的法典”。杨氏的这一观点在当时乃至今天都是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
建国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受“左”的思潮和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对沈家本的修律活动基本上做了否定的结论,对沈家本的思想及修律本身的研究处于停滞状态。八十年代以后,这种状态才有所松动。近几年对沈家本修律活动评价渐高,对沈家本个人的思想多从积极的方面去认识。较早的一篇有影响的论文是八十年代初,张晋藩教授的《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见《法学研究》1981年4、5期)称沈家本是“谙熟中国古代法律,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批判总结的著名法学家”,说沈家本“比较全面地了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制”,也算是一个“企图改革中国封建刑律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作者从总结旧律,开拓新法两方面给了沈家本较高的评价。1985年,已故著名法学家、法史学家李光灿教授的 《评〈寄簃文存〉》一书出版,该书称沈家本为“中国近代启蒙的法理学家”。认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具有突出的二重性”,但是以民主性精华、科学性精华、民本思想精华、法制思想精华为主,而封建、专制、迷信、愚民、德治、礼教等槽粕性的东西是非主流的一面。李光灿的观点具有极大的影响,《评〈寄簃文存〉》的出版,标志着客观地、历史地、实事求是地研究沈家本的时代的到来。
北京大学法律系的李贵连教授是国内关于沈家本研究的佼佼者。在1978—1981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期间,他就在张国华教授的指导下以沈家本和清末礼法之争为硕士论文的选题。1983年他撰写了《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下〉》(张国华、饶鑫贤主编,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1987年出版)的第二十一章“清末礼法两派在法律思想上的斗争”,在法史界较早地系统论述了清末礼法之争和沈家本“融会中西”的法律思想。1989年,他的两部专门研究沈家本的著作《沈家本年谱初编》(与张国华教授合编)、《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现代化》相继问世,这标志着 “沈学”的形成。
1990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校庆期间,举办了纪念沈家本诞辰一百五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并出版了题为《沈家本法学思想研究》的论文集。同年10月,为纪念沈家本诞辰150周年,在杭州召开了规模更大的“沈家本法律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博通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家》。“沈学”成为法律史学的一个热点。“沈学”研究全面地展开。
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由刘海年研究员等专家牵头,组成《沈家本未刊书稿集纂》整理、研究的课题组。此项课题列入了当年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得了经费资助。据悉,沈家本未刊著作的整理已大体完成,只要出版顺利,学界可望不久看到沈氏的全部遗著。《沈家本未刊书稿集纂》收书计十九种: 《秋谳须知》、《读律校勘记》、《律例偶笺》、《律例杂说》、《刑法杂考》、《驳稿汇存》、《压线编》、《雪堂公牍》、《奏谳汇存》、《官名异同考》、《晋书刑法五刑二志校语》、《明史琐言》、《周官书名考》、《奇姓汇抄》、《吴兴琐语》、《借书记》、《日南读书记》、《刑案删存》、《刑部奏删新律例·最新法部通行章程》。
上一篇:先秦儒学(孔孟荀)
下一篇:国画学·画理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