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学·踵作诸书——从“九通”到“十通”
《通典》问世之后,到了宋代,就出现了两种踵作《通典》,一是宋白的 《续通典》,一是魏了翁的《国朝通典》。
宋白的《续通典》共200卷,于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奉诏撰修,到次年九月修成。其书上起唐至德初年(756),下迄后周显德末年(958)。时人王钦若批评这部书说,杜佑的《通典》上下包载几千年的事,全书才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为开元礼,现在宋白的《续通典》,仅载二百年间之事,卷数却与杜佑的《通典》一样多,太重复。这部书大概的确如王钦若所批评的那样,因而没有流传下来。
魏了翁的《国朝通典》也是二百卷,据说只是草稿,并未最后完成,此书当然也没有流传。
就“三通”续作而言,现存最早的应是明王圻的《续文献通考》。
此书共二百五十四卷,全书分三十考,除包括马端临《文献通考》的二十四考外,他还根据郑樵的《通志》增设了氏族、谥法、六书三考,另有节义、道统和方外三考,为王圻所独创。其书上接宋嘉定,下迄明万历,是作者顷40年之力而完成的。
从《通典》到《通考》,这类典制史后书视前书在门类上总有所增益和调整,这除了反映了作者的某些见解外,主要的还是反映了历史的发展。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通考》中的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等考,在《通典》中都是《食货门》的子目,马端临将这些子目升了级,较真实地反映了唐自两税法实施之后,这些方面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王圻《续通考》对《通考》类目的调整和增益,也同样是这个道理。
王圻的《续文献通考》,在《田赋考》中增益了黄河、太湖、三江、河渠四个子目,在《国用考》中增益了海运,在《学校考》中增益了书院等等,都反映了自宋嘉定以后到明万历末年这段历史,这些门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已不容忽视。例如关于河患,王圻说:
前代河决不过坏民田庐而已,我朝河决,则虑并妨漕运,而关系国计,故治河视前代为尤急。(《续文献通考》 ·卷八)
这里至少说明了明代对黄河的开发利用超越了前代,因而黄河的水上运输关系到了国家大计,黄河泛滥,毁坏民田庐舍倒在其次,关键是这必定要妨碍漕运,影响国计民生。黄河如此重要,增加这一子目显然就十分必要。对于太湖和三江的增入也是一样,说明江南的发展,在明代已成了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所以增加这些子目,很反映了时代特色。
《道统考》和《方外考》的增益也颇有深意。所谓道统,即圣道,也就是儒家之道的传授系统。宋儒标榜自己上接孔孟真传,汉唐以来全空白不讲,王圻对这种好自尊大的态度极为不满,故设《道统考》,对儒学的发展过程作了探讨,并排出了古今师承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了历史以真实的面貌。至于所谓“方外”,本应不干人事,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却涉足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艺术等等各方面,事实上,释教、道教等对社会的影响已不亚于儒家,因而王圻设立《方外考》,考察佛、道二教的兴起、发展,以及它们与政治的关系。佛教叙事止于元代,大概是因明太祖朱元璋曾做过和尚,有所违碍,故作了回避。
尽管该书在分类设目上不是没有可商之处,但它毕竟把从宋嘉定至明万历间的典制变化作了梳理和记载,其功劳是不能抹杀的。但清人出于自我标榜,却极力贬低这部书,以至《四库全书》没有收它,只把它列入存目类,极大地影响了这部书的流传。
清乾隆间,敕修了六部 “三通”续作,这就是
续通典 皇朝通典 续通志 | 144卷 100卷 527卷 |
皇朝通志 续文献通考 皇朝文献通考 | 200卷 252卷 266卷 |
这续修的“六通”与原来的“三通”合称,就是在学术界颇有影响的 “九通”。
《续通典》与 《皇朝通典》都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敕修。两书均循杜氏旧例,类分八门,但对其子目作了一些删削和增益。《续通典》的时限为唐肃宗至德以后,至明崇祯末年。取资除各代正史以外,还参酌引用了 《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集礼》、《明会典》等书。由于有些子目只限于某一时代,如土断,仅起于晋南渡后,以后的王朝已没有这一制度,故《续通典》便将这样的子目删除,而将后来产生的,如辽金的一些制度,便理当补入,这都是合乎实际的。对于州郡和边防,由于时代不同,疆域有变,《续通典》皆以时代为纲记载其事,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我国行政区划的变化。
至于《皇朝通典》,由于这时《大清会典》、《大清通礼》、《皇朝礼器图式》、《御制律吕正义》及其《后编》、《大清律集解》、《大清律例》、《皇舆表》、《大清一统志》、《盛京通志》、《热河志》等皆有成书,故《皇朝通典》只是按类将以上诸书资料加以编次。由于该书取资丰富,向为研究者所重视。
《续通志》也是乾隆三十二年(1767)敕修。其纪传谱略,一仍郑樵《通志》之旧。纪传始于唐,略始于五代,所采《明史》纪传,皆全文照录。由于唐宋以来的史书卷帙浩繁,故对人物的纪传有所选择,其原则是:“勿冗勿漏,其事之无关法戒,人之无足轻重者,概从芟汰。”(见《钦定续通志凡例二十则》)在正史之外,如《资治通鉴》、《通鉴纲目》、各纪事本末及传纪、文集、碑版,凡可补正史之缺的,皆仿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之例,分载于各条之下,以便参考。在诸略中,《续通志》续补了辽、金、元三朝有关制度,如《氏族略》,即补了辽的三耶律氏、二审密氏,补了金的白号黑号诸姓氏,以及蒙古的七十二族、色目三十一种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字方面,该书还收辑了关于契丹字、女真字、蒙古字的有关材料,都是很有特色的。
《皇朝通志》的敕修与《续通志》同时。《皇朝通志》的特点是没有纪传,只有二十略。故在《四库总目》中,《续通志》入“别史类”,而《皇朝通志》入“政书类”。本书的特别是,《氏族略》补入了八旗氏族,《七音略》补入了满文之音声,《天文略》则根据康熙《御制仪象考成》《灵台仪象志》,以及乾隆《御制仪象考成后编》等,会通中西之法,以究象纬的运行。尤其是《金石略》,除收清诸代墨宝外,主要收《西清古鉴》所收之文物,以及《三希堂帖》等等,大都是文物精品,充分反映了清代从兴起到乾隆间的强盛和繁荣。
在清人续修的 “三通” 中,《续文献通考》和《皇朝文献通考》是较早修的两种,它们同敕修于乾隆十二年 (1747)。
《续文献通考》仍依马端临《文献通考》的二十四考为书,时间上起宋宁宗以后,下迄明崇祯以前,贯穿宋、辽、金、元、明五朝。在具体子目上,《续文献通考》也作了若干调整,如《郊社考》,原书于郊坛大祀之后,附以八蜡、五祀各小门,《续通考》则析出高禖、八蜡、五祀、先农、先蚕及杂祠淫祠,另为《群祀考》。其它调整大都类此。《续通考》取材丰富,以辽金元而论,正史之外,又旁及《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集礼》、《明会典》、《明实录》等,同时又多取诸家奏疏文稿的议论。
本书极力诋毁明王圻的《续文献通考》,认为其书“门类颇多增扩,然识解乖驳,援引芜杂,往往因类递推,骈枝错出”。(见《钦定续文献通考凡例八则》)认为敕修的《续文献通考》一出,“非惟可废王氏之书,即马氏之书历来推为绝作,亦陶铸之而有余也”。(见《四库总目》卷八一《史部》“政书类”)这就不免有点自吹自擂的味道了。
《皇朝文献通考》对清初的各项制度,如田制等记载较详。凡清朝没有的典制,如均输、和买、和籴以及童子科等,都因而删去。本书取材丰富,将清初的典制缕析条分,颇便实用。但本书罗列了不少清帝诗文,不伦不类,是清修诸书的通病。
清末代皇帝宣统二年(1910),刘锦藻进呈了他个人撰修的《皇朝续文献通考》。由于此书内容翔实,学术界在上述“九通”之外又加了这一通,号称“十通”。
刘锦藻最初呈上的《皇朝续文献通考》是三百二十卷,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以后,下迄光绪三十年(1904),共记119年之事。其门类一遵《皇朝文献通考》。
辛亥革命之后,刘锦藻继续收集资料,欲将光绪三十一年(1905)至宣统三年(1911)的典制补齐,以完成有清一代的典制专史。刘锦藻在原书基础上又增益了四考,即: 《外交考》、《邮传考》、《实业考》、《宪政考》,最后全书成四百卷,共为三十门。本书最后完成于1921年,而1934年,作者就去世了。可以说,《续皇朝文献通考》,是作者顷毕生之力而完成的。
本书敏锐地反映了历史的变化,例如他在《学校考》中增益了八旗官学、书院、图书和学堂,在《兵考》中增益了长江水师、海陆军等,都反映了清末历史的现实。
本书主要取资《清实录》、《清会典》和时人有关著述,只是不少资料未注明出处,是其不足。
作者刘锦藻原名刘安江,字澄如,号橙墅,浙江吴兴人。生于同治二年 (1863)。光绪二十年(1894)进士,宣统二年进呈《皇朝续文献通考》后,加官为内阁侍读学士。清亡之后,游历名川大泽,潜心著述。除本书外,他还有《坚匏庵诗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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