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廷行事
也称“行事”。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秦简·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司法官吏在定罪量刑时可以“廷行事”或“行事”为准。如:“盗封啬夫,何论?廷行事以伪写廷。”廷即宫廷,行事即已行之事,旧例成法。后世许多封建王朝都继承了这一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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