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淹禁
法官审案的期限。《大明律》设立了淹禁条,要求法官迅速结案。它规定:凡是在案情已经查清并应判处有罪,并经监察御史、提刑按察司审核证明没有冤枉的情况下,主持审判的法官必须三日内断决,违者,三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如果因此而久禁致死罪犯者,分别处以杖六十或杖六十徒一年等刑罚。如果应当将案件发往上级审判,十日内不起发或因而造成罪犯死亡的,与上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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