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历史文化·绍兴和议
南宋与金朝的议和事件。宋绍兴十一年(金熙宗皇统元年,1141)十一月,南宋在军事上取得胜利的情况下,与金签订了屈辱的和约,约定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割唐、邓二州及商、秦两州之半予金,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宋奉表向金称臣。金则册宋主为皇帝,归还高宗之生母韦氏和徽宗遗体。秦桧因议和有功而加官太师,封魏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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