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文化·郡县学
地方学校之总称,亦称乡学。《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可见“塾、庠、序”等皆为地方学校。秦之后设郡县,地方学校也即称郡县学。又地方学校皆在乡村,故又称乡学。汉代以后郡县、府州均设官学,皆称郡县学。自隋代设立科考以来,府、省以下的学校仍称郡县学或乡学。郡县学一般都是小学,也即幼年初级阶段的教育,学生还是童生、秀士,至府学毕业,经乡试考取举人之后,才算“官人”,成了“老爷”,即有了做官的资格“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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