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政治文化·法治
战国时期法家提出的根据法律治理国家的主张。法家代表人物管仲、申不害、韩非等人仅对儒家“人治”主张,认为统一的法律和严格的刑赏,是治理国家的根本。管仲说:“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任法篇》)。要求统治者带头守法,强调保证法律的尊严和效力。商鞅强调统一法令“办法之本”。申不害主张以“势”和“术”来推行法治。韩非吸取前期法家“法”、“术”、“势”三派之长,提出完整的法治理论。认为“法、术、势”都是君主进行统治的工具,三者应紧密配合,相辅为用。强调实行法制的关键是掌握“刑”、“重罚”。提出用“循名责实”之术考核、奖罚官吏。主张以执行法律的官吏为师,推行法制教育,提高人民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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