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文化发展·文化特质
又称文化要素、文化特性,是文化特质丛中具有意义的最小分类单位,是组成文化的基本要素。具有相关功能关系的文化特质构成文化丛,形成文化制度。它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抽象的。文化特质具有以下几种特征:(1)每一种文化特质一定可以独立地成为一个单位,并有其自己的意义和特点,而不与其他的文化特质相混淆。(2)每种文化特质都有一定的特殊形式,与它种文化特质的形式不同。(3)每种文化特质都是一个复杂的个体。(4)每种文化特质都具有它特殊的历史。文化特质是人类研究的一个假定单位,它的界限和范围可以视研究者的目的而定。从事任何文化的团体,都要先研究它的各种特质,然后予以分类,找出它们的意义和功用,这对于文化和团体生活的了解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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