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哲学文化·理与势
古代思想家关于历史哲学的重要范畴。“势”指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向、趋势;“理指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客观规律。唐代的刘知几、柳宗元都曾提出历史发展有其必然之势,是“势使之然”的观点。朱熹等也以“理势之当然”说明“天理”对社会历史的支配作用。王夫之继承和发展这些先行思想,首次把理势并举,并作为历史观的中心范畴。王夫之认为,在历史进程中,理势是合一的。历史所以会呈现必然趋势,是因为历史有其内在的规律。“理当然而然,则成乎势矣”(《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势是由理产生的,故“离理无势”(同上)。但是,理又必然通过势表现出来,所以,人们可以“在势之必然处见理”(同上)。这种“理势相成的历史观”,抛弃了以往的神学史观和天理史观,达到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历史观和朴素辩证法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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