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谋叛
封建法律规定的10种最为严重的罪行之一。预谋及实施背叛朝廷、投降外国或其他政权的犯罪。唐律规定:协同谋计者,处绞刑,以犯处流刑。临时被强迫同行者,不办罪。已经上路者,一律处斩刑。其妻子流三千里。率部众百人以上叛国投敌,父母妻子流三千里。如仅有妻一人,不独流,准赎罪,加杖居作;子年15以下亦准赎罪。子年16以上,依式流配,其母至配所免居作。未出嫁之女,不流配,免除缘坐。率领部众在百人以下,但有攻击虏掠行为,与率领部众百人以上处罚相同。明清法律规定:凡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人家为奴婢;财产没入官府,父母祖孙兄弟不问同籍或异籍,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纵隐藏者绞,知而不首告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谋而未行,首犯处绞刑,从犯杖一百,流三千里。知情而不首告者,杖一百,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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