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近代地租
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封建地主凭借土地所有权无偿占有农民剩余劳动的主要经济形式。鸦片战争前,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地租已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并逐渐成为地租的主要形式。货币地租通常是定额租(死租),而实物地租一般有定额租和分成租(活租)两种。定额租通常分硬租和软租,硬租不论丰歉都要交,软租则在遇到灾害歉收时可以协议酌减。此外,地主还征收押租,也有的在耕播前预收地租。地租形态的演变以及押租制和预租制的流行,使农民和地主之间的依附关系趋向松弛,而地租量和地租率也不断提高。由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水平和佃农的剩余产品率很低,残酷的高额地租剥削就成为阻碍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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