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舞蹈文化·高跷
具有悠久历史的“高跷”表演,在我国魏晋时代做为杂技表演形式出现,至清代已发展得与今日的脚下缚棍,身穿各种角色服装进行舞蹈的形式无所差异。“高跷”是汉族传统民间舞蹈形式,分布广阔,而且在少数民族中也有此表演形式。如云南彝族就有踩高达两公尺跷棍,只行走不舞蹈的“高跷”。汉族“高跷”也因地区的不同各有特色。因跷的高低不一出现“高跷”,“寸跷”等名称。有的高跷队以表演“大场”为主,中间穿插双人舞;有的是以少数技艺高超的演员表演“跃高凳”、“过天桥”、“摔叉”等含杂技成份很高的“高跷”表演;也有由两三名演员表演有情节的“小场”。此外“高跷”还分“文跷”和“武跷”。春节期间“高跷”表演是庆祝活动中不可少的文艺形式之一,常与“秧歌”、“旱船”、“小车”等民间传统文艺形式共同表演。
上一篇: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文化·高等教育
下一篇:中华传统文化·历史文化·鸦片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