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宗教文化·中国佛教
在中国大地上广泛传播并与中国文化紧密结合的佛教。公历纪元前后,佛教开始由印度传入中国。在其传播的过程中,逐渐与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中国佛教。由于印度佛教是从南、北两条渠道传入中国的,加之传入地区各民族文化背景的不同,形成了中国佛教的三大体系:汉地佛教(汉语系)、藏传佛教(藏语系)和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汉地佛教指传入中国汉族地区的佛教。西汉哀帝元寿元年(2年),佛教从印度通过西域传入中国内地。东汉末年以后,佛教经典被大量介绍到中国内地。大量汉译佛教经典、教义开始同中国传统的伦理和宗教观念相结合,并得到传播。魏晋时,佛教般若学受到门阀士族的欢迎。此外,魏晋时期社会动荡,战争连年,人民生活极端痛苦,容易接受佛教“不修今世修来世”的宣传,为佛教的传播提供了方便条件。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统治者石勒,非常尊崇西域佛僧图澄,允许汉人出家为僧。图澄弟子道安曾为佛教徒制定法规、仪式,为以后汉族地区寺院制度奠定了基础。南北朝时期,南朝统治者崇信佛教。梁武帝甚至四次舍身寺院,并亲自登坛讲经。北魏文成帝及孝文帝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凿佛教石窟,雕刻佛像,资助译经事业。这个时期,佛教开始在中国扎根。隋唐时期,最高统治者采取三教并用方针,佛教进入鼎盛时期。译经规模与水平皆高出前代。佛教理论由依附汉文译经进而建立起多种独立体系,适应中国情况的礼仪法规也基本完成。形成了天台宗、律宗、净土宗、法相宗、华严宗、禅宗、密宗以及三阶教等中国宗派,并传到朝鲜、日本和越南。佛教信仰深入民间,佛教思想影响到哲学、道德、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宋朝历代帝王都以儒家为统治之本,同时,除宋徽宗外,都保护和利用宗教。明代时,太祖朱元璋曾著《御制护法集》,明朝刻经事业也有一定的发展。清朝在保护和管理佛教寺院机构和规章方面有所加强。近代,由于佛教繁琐的教义和死板的修行仪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政治的急剧发展,佛教一直处于衰败状态,但其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影响仍未能消除。藏传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支,俗称“喇嘛教”。主要在藏族地区形成和发展。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提倡佛教。并为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带去的佛像分建了大昭寺和小昭寺。传说曾请人翻译佛教经典,是所谓“前弘佛教”的开端。佛教在与当地的苯教的长期斗争中,特别是在赤松德赞时期得到很大发展。9世纪中叶,赞普朗达玛兴苯灭佛,禁止佛教在吐蕃境内流传,“前弘期佛教”结束。100多年后,佛教又从多康地区重新传入西藏,开始了“后弘期”。陆续出现了许多教派,如宁玛派、噶当派、萨加派、噶举派。13世纪后期,在元朝政府的扶植下,上层喇嘛开始掌握西藏地方政权。15世纪初,宗喀巴进行改革,创立格鲁派。该派势力逐渐强大,后在清朝的扶植下,掌握了西藏的政教大权。后弘期藏传佛教教义大小乘兼容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密俱备,尤重密宗,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形成藏密。藏传佛教有其独具的许多教派,严密的寺院组织和学经制度,有译成藏文的完整的三藏教典。主要传播于中国的藏、蒙古、土、裕固等民族以及不丹、锡金、尼泊尔、蒙古等地。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是指流传于我国云南傣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佛教,亦称南传上座部佛教。7世纪中叶由印度南部经缅甸传入我国云南傣族地区。最初未立塔寺,经典为口耳相传。后因战争,佛教消失。战事平息后,佛教由勐润经缅甸景栋传入西双版纳,同时有泰润文书写的佛经传入。即现在傣族地区的润派佛教。此外,还有缅甸摆庄派佛教传入德宏州等地。南宋景炎二年(1277年)傣文创制后,始有刻写贝叶经文。明隆庆三年(1569年),缅甸国王派僧团携三藏典籍及佛像到景洪、德宏、耿马、孟连传教,此后,上座部佛教盛传于这些地区的傣族中。现在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有润、摆庄、多列、左抵四派。佛经经典内容和南传巴利语系三藏相同,但编次稍有差别。三藏典籍有巴利语的傣语译音本及注释本和部分重要经典的傣语译本以及大量的傣族、布朗族的著述。此外,还有天文、历算、医药、历史诗歌、传说及佛经故事。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还有自己的僧伽制度和佛教节日。
汉地佛教、藏传佛教(喇嘛教)、云南地区上座部佛教均参见中国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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