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本末理论
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家论述农业和工商业在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学说。在中国经济史上,“本”指农业和与之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也称“耕织”或“农桑”。“末”在春秋时期指手工业中“雕文刻镂”、“锦绣綦组”等奢侈品的生产,后将这部分奢侈品的生产和流通并称为“末”;战国末年又扩大到整个工商业,并形成“农本工商末”的完整概念。西汉以后的“末”多指商业和商贾。“末”的内涵的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商品经济逐渐发展的过程。“农本工商末”的概念,也反映了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统治阶级重视农业,轻视或限制工商业的经济思想。西汉以前的经济思想家绝大部分主张“重本抑末”,他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源,是财政收入和富国强兵的保证;而为了保证农业所需劳动力和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就必须抑制工商业的发展,否则“工商众则国贫”(《荀子·富国》)。西汉时期,工商业发展较快,“重本抑末”思想的统治地位有所动摇。宋以后,反对“重本抑末”的思想家逐渐增多,如李觏坚决主张“一切通商”、“听其自为”(《李觏集·富国策第十》)。南宋的叶适明确指出:“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习学记言序目》)。明清之际的黄宗羲则力主“工商皆本”(《明夷待访录·财计三》)。鸦片战争以后,“重本抑末”的传统教条逐渐为重商或重工主义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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