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近代买办
鸦片战争后外国在华洋行雇用的为其购销商品、介绍交易的华籍经理。原指葡萄牙人侵占印度时从当地雇用的管家,按葡萄牙语Comprador音译也称“康白度”,后泛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服务的中间人或经理人。中国“买办”一词,明代专指供应宫廷用品的商人;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人或管事人。鸦片战争后废止公行制度,外商乃选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这时,买办既是外商的雇员,又是独立商人。而后外商为减少买办的佣金,遂采取与中国直接交易的办法,买办逐渐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买办一般在洋行内设买办间,或称华账房,自雇会计、出纳、保管等。洋行为推广商业联系,也允许买办自办商业和银钱业。买办的收入以佣金为主。佣金一般按交易额的0.5—2%,视批额大小、风险、市场畅滞等不同而不同。买办收入颇丰,除挥霍外仍有积累,便用于房地产投机或投资于工商业。中国近代洋务运动中很多重要投资人或经营人均为买办。买办有大小之分。大买办人数较少,一般受雇于大洋行,与洋商关系密切,任期时间也长,有的成了买办世家。中小买办一般受雇于较小的洋行,任期也短。买办代表外商向本国倾销商品,掠夺资源,从中获利,受到了社会舆论的严厉谴责,加之买办制度后来也不适应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贸易的需要,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渐减少,至抗日战争时期基本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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