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兵者,所以除暴的法制军事思想
1.法者,治之端也
“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法治(有使国家安定的人,没有使国家自然而安的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后羿箭法还在,但后羿这样的人并不是世代都有),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指法律法令不能自然起作用)。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治国的根本)也;君子者,法之原(根源)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也(治理);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先后颠倒)矣。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也。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数,指法律条文),虽博,临事必乱。故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势,得其人则身佚而国治……而急得其势,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故,君人者,而劳于索之(求人才),而休于使之。书曰:惟文王敬忌(谨慎),一人以择,此之谓也。”(《君道》,第240页)
“无国而不有法制,无国而不有乱法;无国而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品行不好的人);无国而不有愿民,无国而不有悍民;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两者并行而国存,上偏(前面四种情况占主导地位)而国安,在下偏(后面四种情况占主导地位)而国危;上一(前面情况一一具备)而王,下一(后面情况皆具备)而亡。故其法治,其佐贤,其民愿,其美俗,而四者齐,夫是之谓上一。如是,则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王霸》,第225页)
2.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反对株连,罪及无辜
“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书曰刑罚世轻世重,此之谓也。”(《正论》,第370页)总之,罪与刑必须相对应,执法必须公正,根据形势,决定轻重。
“凡刑人(惩罚)之本(目的),禁暴,恶恶,具征(惩)其未也(警戒防范),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正论》,第369页)
“故,刑当罪则威,不当罪则侮(失去权威性);爵当贤则贵,不当贤则贱。古者刑不过罪,爵不逾德。故杀其父而臣其子,杀其兄而臣其弟。刑不怒罪,爵不逾德,分然各以其诚通(区分得十分清楚)……乱世则不然,刑罚怒罪,爵赏逾德,以族论罪,以世(根据世袭门第)举贤。故一人有罪而三族皆夷(父母妻),法虽如舜,不免型均(株连),是以族论罪也,先祖当贤,后子孙必显,行虽如桀、纣,列从必尊,此以世举贤也。以族(株连)论罪,以世(按门第)举贤,虽欲无乱,得乎哉?”(《君子》,第510页)
荀子提出罪刑相应的法律公平思想,主张刑责自负,反对以族论罪、以世举贤,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3.教而后诛,善赏善罚,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
国家之治,在于贤与不肖不杂,是非不乱,法制公正,但必须有君子去掌握执行,“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宁……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 “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即类似类推,根据上下法律原则,比照权衡定罪)”(《王制》,第140页)。分析问题要全面,“以其本知其末,以其左知其右。凡百事异理而相守也(相依存)”(《六略》,第559页)。
法律公正,执法必严,善赏善罚,教而后诛。“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属之民不劝(劝勉鼓励);诛赏而不类(不妥善),则下疑俗俭而百姓不一(习俗险恶)……明礼义以一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安排顺序)。”(《富国》,第189页)
4.兵者,所以防暴禁害也,非争夺也,善用兵者,在乎善附民而已
荀子认为战争是防暴禁害,反对侵略,他说:“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也;义者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除暴禁害也,非争夺也。故仁者之兵,所存者神(指军队所驻的地方,得到最完美、最普遍治理的政治局面),所过者化(军队经过的地方,百姓得到教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悦)喜……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故,近者亲其善,远者慕其德,兵不血刃,远迩(近)来服,德盛于此,施及四极(极边远的地方)。”(《议兵》,第309页)
军队的宗旨是除暴禁害,保国护民,非为侵略争夺。仁者之兵所在之地,社会得到很好的治理,所经过的地方,老百姓得到教化,若久旱逢甘露,人民莫不喜悦。仁义之兵行于天下,近者亲其爱民,远者慕其美德。
军队的生命力在于人民。“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一民,弓矢不调,则羿(后羿)不能中微(射中中心);六马不和,则造父(善驾车者)不能致远;士民不附,则汤不能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于善附民而已”, “上得天时,下得地利,观敌之变动,后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议兵》,第292至293页)。
荀子是战国后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他吸收了先秦各派学说的合理因素,特别继承和总结了先秦唯物主义思想,他主张理论联系实际,提出闻、见、知、行的认识路线,“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儒效》,第131页)。提出学习、修德、做人等许多正确的主张,他的爱民、富民、教民的政治经济思想以及其法制军事思想等,对后世影响很大,至今仍不无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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