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敏中
一、乾隆朝的权臣
于敏中,字叔子,号耐圃,江苏省金坛县人,生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乾隆三年(1737),23岁的于敏中经殿试一举考中一甲进士第一名,按照惯例,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的职务。因其文才出类拔萃,公文写得简洁漂亮,受到乾隆皇帝的注意,安排他到懋勤殿就职,并命令他抄写华严、楞严两部佛教经书。以后,几经升迁,担任了侍讲,主管山西乡试,并察视山东、浙江两省学政。乾隆十五年,被安排到上书房值班。经多次提升,当上了内阁学士。乾隆十八年,他再次领命察视山东学政,接着被越级提拔为兵部侍郎,升为正二品的高官。
乾隆二十一年,于敏中的生身父亲去世,按照封建礼法,他必须回金坛老家为父守孝。从北京到金坛,有千里之遥,但礼仪规定,奔丧既不能骑马,也不能乘车,更不许坐轿,只能晓行夜宿,每天行路100里,徒步回去,于敏中当然也不能例外。1年以后,他被朝廷起复为署刑部侍郎(按清制,丧期未满27个月而用为官,只能称“署”,27个月后可实授)。乾隆二十三年,于敏中的养父于枋(于敏中少时被父亲过继给叔父于枋为子)不幸病没,按例他只好又回原籍为养父治丧守孝。守了不长的一段时间,他的生身母亲也去世了,于敏中为其操办了丧事,但没有将母丧的事报朝廷。当朝御史朱稽知道了此情,立即上疏弹劾于敏中: “把两个重大丧事马马虎虎地混在一起,却还厚着脸皮像没事人一样想早日出来做官。”并且还说,“在六部为官的大臣,与守卫国家边疆的将军们是不一样的,对他们不应当夺情(因政务要事或国防吃紧,朝廷强令其不必在家守制而出来为官)。”但皇帝亲下诏书原谅了于敏中的这一过失。过了不久,授予他实职,调他到户部主管钱法堂的事。
在乾隆初年,博学多识的吏部尚书、首席军机大臣汪由敦受到乾隆皇帝的格外信用。汪由敦非常爱惜文才,善待饱学之士,为世人所称道。他主持军机处的公文事务,所选拔任用的都是出身寒门但有真才实学的下层官员。他为官清正廉洁,没有一点儿贪污受贿之事,故名声很好。但乾隆二十三年,敏捷干练的汪由敦病逝。两年后,于敏中被任命为军机大臣,继承了汪由敦的衣钵。初入军机处任要职,于敏中尚能以汪由敦为榜样,行事检点,廉正不贪,很快取得了皇帝的好感; 又因才思敏锐,聪慧过人,禀承旨意办事甚妥,所以深得乾隆皇帝的赏识。乾隆三十年,由于于敏中办事得力,被破格提升为户部尚书,成为一品大员。此时,于敏中自认为已站稳脚跟,便逐渐与过去的谨慎做法相背离,开始广泛结交外面的官吏,明里暗里收受贿赂,营私舞弊,引起了许多非议。但由于当时有声望的干练老臣,像傅文忠、刘文正等已相继去世,因此,真正能使军机处正常运转的只有于敏中一人,别人不可替代。所以,由于他带头谋私利,朝中风气也为之一变,各级官吏大都步其后尘谋私,国家政局越来越糟。明白事理的人对此看得清清楚楚,讽刺于敏中是祸害清朝的始作俑者。然而,于敏中才华出众,是他人所比不上的。当时,皇帝赋诗作文,事先都没有稿本,皇帝朗诵或口述后,他默记后到书房起草,不会出现一个字的差错。后来,梁瑶峰进入军机处,乾隆皇帝命其掌管诗文,而令于敏中专门负责国家政务。这样,于敏中就不再留心皇帝所作的诗文了。一日,乾隆皇帝召于敏中和梁瑶峰入宫,又朗诵诗文。于敏中赶紧给梁瑶峰使眼色,梁瑶峰却不知是什么意思。等到皇帝朗诵完毕二人出来,于敏中等待梁瑶峰将诗文誊写出来,但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动静。他去问梁瑶峰写出来没有,梁瑶峰茫然失措。于敏中便说: “我以为您是专门管着记录圣上诗文的,所以老夫就不再默记了。现在事已至此,如何是好?”梁瑶峰非常惭愧,无言作答。于敏中又说:“待老夫试着为您好好回忆一下吧。”于敏中默默地坐在一小房间里仔细回想,用了不长时间即靠记忆全部写出,全篇错了的只有一两个字。梁瑶峰由此更加尊敬、佩服于敏中了。后来于敏中能够长期得到皇帝的宠信,在军机处主事近20年,而没有人敢在皇帝面前抨击他的劣迹,原因就在这里。
于敏中的儿子于齐贤,参加乡试未被取录为举人。皇帝便下诏书,以于敏中在朝中任职已有很长时间,并仅有这一个儿子且已经成年为理由,特别施恩使于齐贤按照尚书品级官员的荫庇出来做官; 又因为于敏中的元配夫人在此以前已经去世,特封其妾张氏为“淑人”。乾隆三十三年,再加封于敏中为太子太保。乾隆三十六年,又晋升他为协办大学士。
乾隆三十八年,于敏中被晋升为文华殿大学士,仍然兼任户部尚书。此时正赶上皇帝下诏书征集散遗各处的古籍文字,安徽学政朱筠上疏请求开史局寻求《永乐大典》中收录的古书部分。大学士刘统勋认为这不是当前的时政要务,想让朝廷废止朱筠的建议。于敏中则认为朱筠的建议很好,积极支持朱筠,与刘统勋据理力争。乾隆皇帝采纳了于敏中、朱筠的意见,诏令特开“四库全书馆”,组织全国著名学者360人,合力完成这一宏伟工程,任命于敏中为正总裁,主管此事,并让他兼任国史馆、三通馆的正总裁。于敏中多次主持了在京师举办的会试,被任命为上书房总师傅,并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
于敏中做军机大臣时间较长,因此,结交的京城外面的各级官吏颇多,经常与他们互通消息。乾隆三十九年,宫内太监高云从泄漏了皇帝在道府记载上亲笔批示的机密,皇帝下令朝中有关大臣对高云从仔细讯问,严加查办。高云从供说于敏中曾向他询问朱批道府记载的事。因过去高云从家强买土地时,引起了一场官司,曾经求于敏中找府尹蒋赐棨疏通,帮助打赢了官司,因此,于敏中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乾隆皇帝立即召来于敏中,当面责问他。于敏中诚惶诚恐,自责认罪。乾隆皇帝即命下诏书严词谴责于敏中: “朝廷内的诸大臣与宫内太监有来往,一旦牵扯到私事,应当立即如实上奏。朕对此种做法表示赞赏,并会主持公道,一定重治谋私者的罪责。怎么能转而追究上奏者的责任呢?于敏中跟随朕左右已经有许多年了,难道还不知道朕具有克制、忍耐的宽广胸怀吗?上奏于朕的事,朕不会泄漏给他人。于敏中每日承蒙朕召诸事应对,朕什么话不能对他说呢?为什么他却转向宫内太监去探听询问有关的消息?自从四川用兵(指乾隆十三年以后,四川大金川与小金川屡起叛乱的战事)以来,于敏中秉承朕旨办事果断辛劳。等大功告成,朕欲像对待张廷玉(雍正、乾隆两朝备受恩宠,加“太保”衔,为官50多年)那样对待他,封给他世袭的爵位。现在,大局即将定下,于敏中却出了这样大的错事,真是他的福分运气有限啊,不该得到朕进一步的深恩。难道他就不痛心疾首、惭愧后悔吗?朕念他过去的辛劳免究其罪,但必须严加行政处分。”经部议决定革除于敏中的职务,乾隆皇帝下诏对他从宽处理,使其继续留任。高云从却因泄密被砍了头。乾隆四十一年,金川之乱被平定,乾隆皇帝下诏书嘉奖于敏中的功劳,认为其过失可以原谅,仍把他列为重要功臣,赏给“一等轻车都尉”的爵位,子孙世袭不变。乾隆一朝,于敏中作为汉族官员在军机处的首席大臣,执政最久,深得皇帝垂爱、恩典。辅政大臣不是因为战功而获得赏赐世袭爵位的,在60多年间,除了张廷玉,只有于敏中一人。
乾隆四十四年,于敏中患了比较严重的哮喘病,乾隆皇帝亲派御医前来探视诊病,并赐予其人参。但终于不治去世,享年65岁。乾隆皇帝立即下诏对于敏中的家属好言抚慰并厚加赏赐,令将于敏中的葬礼和祭祀仪式按朝廷有关规定办理,并把于敏中的牌位放入“贤良祠”享受祭祀,上谥号“文襄”。
关于于敏中的死,还有另一种说法,认为于敏中是死于非命。传说他在晚年偶然得了一场小病,便向皇帝请几天假居家休息。皇帝赐给他一条陀罗经被,于敏中悟出了其中的旨意,当即饮鸩而死。关于赏赐陀罗经被的事,据说是实录。陀罗经被做为赏赐官员之物,是死于京城的一二品高官都可享受的待遇,前例不胜枚举,并不是特殊的恩宠。以于敏中所受皇帝宠爱恩惠之大,根本用不着考虑死后得不到陀罗经被赏赐的事。但在他没死的时候就先予赏赐,意思也就是让他快些死去。此中也许另有不好公开的隐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于敏中的杀身之祸也是咎由自取,因为在他权势显赫时,确曾做过一些不利朝廷、招致皇帝恼怒的事。当然,此说不见于正史,可疑之处甚多,录在此处权做参考。
二、死后受到查处
于敏中既死,他的儿子于齐贤已先于他而去世,所以,由其孙子于德裕继承“一等轻车都尉”的爵位,按这一品级出来做官,并作为于家的传人,主持于家的一切事务。而于敏中的从侄(即其堂兄弟的儿子)于时和却擅自携带于敏中的全部遗产回了原籍金坛县。为夺回遗产,于德裕把于时和告到了官府。江苏巡抚吴坛审理这起遗产纠纷案,判定于时和犯了侵吞他人遗产罪,将其充军发配到伊犁; 把于时和侵吞的财产中的3万两白银还给于德裕,剩余的大部分则作为治理金坛河道的费用。
苏松督粮道章攀曾为讨好于敏中,私自动用公款为于家营造花园,后来被朝廷察觉,章攀被剥夺了职务。另外还查出于敏中外出公务时,总是受到地方官吏的巴结逢迎和财物献纳。因为他已经去世,所以朝廷不再予以追究。接着,浙江巡抚王亶望贪污的事情败露了,朝廷追究其罪责,又牵扯到于敏中。由于于敏中在朝中任显官多年,仅在军机处就有近20年的时间,其间他交结内侍,广收地方官员的贿赂,贪占了许多国家资财,其劣迹逐渐显露出来。鉴于此,乾隆五十一年,皇帝下诏书: “朕闲暇咏物,见到明代嘉靖年间的器皿,由此想到当时严嵩一手遮天,以致使国势一天天衰败下去,朝中推行的多是弊政,搞得乌烟瘴气。把《严嵩传》取来一看,见其贿赂公行,生杀予夺,潜窃权柄,实为前代明朝奸佞的罪魁祸首。本大清朝家法相承,纲纪整肃,太阿(古宝剑名,此处指国家权柄——引者注)从不下移,因此,从未出现大臣专权的事。原任大学士于敏中因为被任用的时间较长,朕对他的恩惠垂爱优厚一些,致使一些见识短、没出息之辈,想依附他; 而于敏中也以权势招引他们,暗地里收受他们行贿的大量财物。那时,军机大臣中缺乏老成持重、处事干练的人,福康安经验不足,还没有必要的经历和磨炼,这才使于敏中声名、权力略微大了一点儿。但说到底也不过是值班听诏、承旨办事,其权力不仅不能与前朝的严嵩相比,就是本朝康熙年间的明珠、徐乾学、高士奇等人,他也比不了。而且,朕对他的恩宠、眷爱也不如对鄂尔泰、张廷玉。他怎么敢在朕面前搬弄口舌、作威作福、混淆是非呢?朕因为他为朝廷尽力已有多年,因此,在他死后仍格外加恩善处后事,准许他进入贤良祠享受祭祀。但到乾隆四十六年,甘肃捐钱买官而钱款大部分落入贪官手中的事情败露,王亶望等人又贪贿渎职,罪责难逃。回忆起在这事之前大臣舒赫德曾经上奏请求停止捐钱买官的做法,于敏中却极力陈说准许甘肃捐钱买官的好处,一来可以免去朝廷对其拨经费及押运这些经费带来的麻烦,二来也可使民间买卖米粮的商贩得利,一举两得,所以获得了朕的批准。岂知甘肃总督勒尔谨被王亶望愚弄,二人串通一气,捏造灾情,冒领赈济款项贪污自肥,使平民百姓遭殃。若不是于敏中在朝中为他们撑腰,勒尔谨怎么敢贸然上报‘灾情’请求赈济? 王亶望怎么敢一意孤行、肆无忌惮呢?于敏中家拥有极多的财产,一定是王亶望等人贿求的酬谢。假如于敏中还活着,朕一定对他严加惩治。现在,不把他的儿孙治罪,已经属于从宽发落了。但贤良祠乃是国家勉励、褒奖具有高尚品质的人的严肃、庄重场所,怎么能让处事不慎、品行不端的人滥竽充数列名其中呢?朕早就有这种想法,又因翻看了《严蒿传》,触动了朕引此事以为后人鉴戒的念头。否则,缺少见识的人恐怕要以重用严嵩的明武宗与朕相提并论了,这是朕所不能接受的。因此,决定把于敏中撤出贤良祠,昭示天下以警效尤。”而与于敏中串通贿赂贪污、欺蒙朝廷的王亶望、勒尔谨二人,则被立即处死了。
乾隆六十年,国史馆进呈《于敏中列传》,乾隆皇帝为此下诏说: “于敏中在朝中掌管机要,却不加检点约束,既在内与太监串通,又在外同各省官吏勾结攀附、营私舞弊。即使单就这两条来说,也实属辜负圣恩,不是作为大臣所应有的行为。假使仍然令其后代继承世袭职务,何以显示对他的惩戒呢?其孙子于德裕已提升为直隶知府,已经属于格外的施恩,其所承袭的轻车都尉世职着即撤销,以此为鉴,做为臣子营私渎职的一种惩戒。”这样,于敏中在死后的几年里,便因劣迹的败露,先被撤出贤良祠,继而子孙又被剥夺了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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